悬赏广告
**悬赏广告**
**第一步:概念与法律定位**
悬赏广告是指广告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的意思表示。它在《民法典》中规定于合同编(第499条),性质上属于一种单方允诺而非普通要约,即广告人单方作出承诺,对任何完成指定行为者均负有支付报酬的义务。
**第二步:构成要件**
1. **广告人须以公开方式声明**: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渠道向社会不特定人发布。
2. **内容明确要求完成特定行为**:如寻物启事中要求"找回丢失的文件",或悬赏征集技术方案等。
3. **明确表示
2025-11-13 15: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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