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保护法中的“资源保护司法确认”制度
**资源保护法中的“资源保护司法确认”制度**
**第一步:概念界定与核心内涵**
“资源保护司法确认”制度,是指对于经行政机关、调解组织或其他法定主体调解达成的资源保护相关协议,或行政机关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的资源保护决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其法律效力,经法院审查裁定予以确认后,该协议或决定即具备强制执行效力的特殊司法程序。
其核心内涵在于:
1. **非诉程序**:它并非解决当事人之间争议的诉讼程序,而是对已存在的协议或决定进行效力确认与强化的程序。
2. **桥梁作用**:它
2025-11-24 10: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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