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叙事学的叙事结构
-
叙事结构的初步理解
叙事结构,是法律叙事学中的核心概念。它指的不是一个具体的故事情节,而是组织、呈现和建构法律相关叙事时所遵循的内在框架、要素排列与逻辑顺序。在法律语境中,无论是案件事实的呈现、证据的陈述、律师的辩护词、判决书的说理,乃至立法背景的说明,都依赖于某种叙事结构。其基本功能在于将零散、无序的事件、行为和证据,整合成一个在时间上有序、在逻辑上连贯、在意义上可理解的完整“故事”,以服务于特定的法律目的(如证明、说服、归责或论证)。 -
经典叙事学模型在法律中的引入
要深入理解法律叙事学的叙事结构,需借鉴经典叙事学理论。一个基础且广泛应用的模型包含以下要素:- 时间顺序:事件发生的先后次序。法律叙事尤其关注故事时间(事件实际发生的顺序)与话语时间(叙述者讲述事件的顺序)的差异。例如,检察官可能从犯罪结果开始叙述,再回溯动机和准备过程,以制造悬念或突出危害。
- 情节:将事件组合成一个具有因果关系的整体。法律叙事的情节通常围绕冲突(如原被告的争议)、行动(当事人的行为)和解决(判决结果)展开,并遵循“开端-发展-高潮-结局”的普遍模式,但其具体形态由法律争议点决定。
- 人物:叙事中的行动者。法律叙事中,人物通常被赋予特定的角色(如侵权人、受害人、守约方、违约方)和特征(如故意、过失、善意、恶意),这些角色和特征是进行法律评价和责任分配的基础。
- 视角/聚焦:即“谁在看”和“谁在说”。法律叙事中存在多重视角:当事人各有其主观叙述,证据提供客观视角,法官则需进行全知视角或外部聚焦的整合与裁断。不同视角的竞争与选择直接影响事实的认定。
- 场景与细节:具体的环境、物件和行动描述。在法律叙事中,细节的选择性呈现至关重要,它们被用来锚定法律要件(如“在十字路口闯红灯”锚定过失,“手持凶器”锚定暴力威胁)。
-
法律领域叙事结构的独特性
法律叙事结构并非文学叙事的简单套用,它具有强烈的制度性约束和目的性导向,主要体现在:- 要件牵引型结构:这是最核心的特征。叙事的组织从根本上受法律规范构成要件的牵引。例如,在讲述一个合同纠纷时,叙事会围绕“要约-承诺-对价-违约-损害”这一法律要件链条展开,所有细节的选取和排列都旨在证明或反驳这些要件是否成立。
- 证据嵌入型结构:法律叙事必须将证据材料(书证、物证、证言等)无缝嵌入到情节流中。叙事结构提供了证据呈现的框架,而证据则作为“故事”的支撑点。叙事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证据与叙事环节的衔接是否自然、可信。
- 对抗性双(多)重结构:在诉讼中,存在至少两套竞争性的叙事结构(原告方 vs. 被告方)。它们可能采用相同的事件,但通过不同的情节编排(如将行为定义为“自卫”而非“故意伤害”)、人物刻画(强调一方的前科或另一方的善良品质)和因果链构建,导向截然相反的法律结论。法官的叙事则是对这些竞争叙事的评判与整合。
- 论证服务型结构:法律叙事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法律论证服务。因此,其结构通常是“总-分-总”的:开篇提出主张(主题),中间是按要件组织的、有证据支持的事实叙述,结尾是事实与法律规范的对接,重申主张。叙事是整个法律论证的“事实前提”部分。
-
叙事结构的实践功能与批判性反思
理解叙事结构具有重要的实践与理论意义:- 对法律实践者:律师是叙事结构的建构大师,需精心设计最能支持己方主张、最能打动“听众”(法官、陪审团)的结构。法官则是叙事结构的批判性审查者与最终裁定者,需识别双方叙事中的漏洞、偏见和不连贯之处,并构建一个更具融贯性、更符合证据和法律规范的综合叙事作为判决基础。
- 批判性视角:叙事结构也可能成为操纵工具。通过选择性省略某些事件、调整时间顺序、赋予人物特定标签(“完美的受害人”或“危险的罪犯”),叙事者可以塑造甚至扭曲人们对事实的认知。因此,对叙事结构的分析,也包含对其意识形态预设、权力关系(谁的叙事更容易被倾听?)和对弱势群体声音的压制的批判性审视。
- 与证据法的互动:叙事结构必须接受证据规则的约束。一个看似完美的叙事,如果关键环节缺乏证据支持或违反证据规则(如传闻证据),其结构就会崩塌。因此,法律叙事结构是在证据法的边界内进行创造。
-
总结与前沿
综上所述,法律叙事学的叙事结构是一个将生活事件转化为法律事实的关键转换器。它既是技术性的(遵循要件和逻辑),也是修辞性的(追求说服力),还是政治性的(隐含价值判断)。对它的研究,不仅提升了法律人讲述和审查“故事”的技能,也深化了我们对司法事实认定之建构性、竞争性和有限客观性的理解。当前,该领域的前沿探索包括数字时代多媒体证据(如监控视频、社交媒体记录)对传统线性叙事结构的冲击,以及人工智能生成法律文书时对叙事结构的模仿与可能的固化效应等问题。
法律叙事学的叙事结构
-
叙事结构的初步理解
叙事结构,是法律叙事学中的核心概念。它指的不是一个具体的故事情节,而是组织、呈现和建构法律相关叙事时所遵循的内在框架、要素排列与逻辑顺序。在法律语境中,无论是案件事实的呈现、证据的陈述、律师的辩护词、判决书的说理,乃至立法背景的说明,都依赖于某种叙事结构。其基本功能在于将零散、无序的事件、行为和证据,整合成一个在时间上有序、在逻辑上连贯、在意义上可理解的完整“故事”,以服务于特定的法律目的(如证明、说服、归责或论证)。 -
经典叙事学模型在法律中的引入
要深入理解法律叙事学的叙事结构,需借鉴经典叙事学理论。一个基础且广泛应用的模型包含以下要素:- 时间顺序:事件发生的先后次序。法律叙事尤其关注故事时间(事件实际发生的顺序)与话语时间(叙述者讲述事件的顺序)的差异。例如,检察官可能从犯罪结果开始叙述,再回溯动机和准备过程,以制造悬念或突出危害。
- 情节:将事件组合成一个具有因果关系的整体。法律叙事的情节通常围绕冲突(如原被告的争议)、行动(当事人的行为)和解决(判决结果)展开,并遵循“开端-发展-高潮-结局”的普遍模式,但其具体形态由法律争议点决定。
- 人物:叙事中的行动者。法律叙事中,人物通常被赋予特定的角色(如侵权人、受害人、守约方、违约方)和特征(如故意、过失、善意、恶意),这些角色和特征是进行法律评价和责任分配的基础。
- 视角/聚焦:即“谁在看”和“谁在说”。法律叙事中存在多重视角:当事人各有其主观叙述,证据提供客观视角,法官则需进行全知视角或外部聚焦的整合与裁断。不同视角的竞争与选择直接影响事实的认定。
- 场景与细节:具体的环境、物件和行动描述。在法律叙事中,细节的选择性呈现至关重要,它们被用来锚定法律要件(如“在十字路口闯红灯”锚定过失,“手持凶器”锚定暴力威胁)。
-
法律领域叙事结构的独特性
法律叙事结构并非文学叙事的简单套用,它具有强烈的制度性约束和目的性导向,主要体现在:- 要件牵引型结构:这是最核心的特征。叙事的组织从根本上受法律规范构成要件的牵引。例如,在讲述一个合同纠纷时,叙事会围绕“要约-承诺-对价-违约-损害”这一法律要件链条展开,所有细节的选取和排列都旨在证明或反驳这些要件是否成立。
- 证据嵌入型结构:法律叙事必须将证据材料(书证、物证、证言等)无缝嵌入到情节流中。叙事结构提供了证据呈现的框架,而证据则作为“故事”的支撑点。叙事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证据与叙事环节的衔接是否自然、可信。
- 对抗性双(多)重结构:在诉讼中,存在至少两套竞争性的叙事结构(原告方 vs. 被告方)。它们可能采用相同的事件,但通过不同的情节编排(如将行为定义为“自卫”而非“故意伤害”)、人物刻画(强调一方的前科或另一方的善良品质)和因果链构建,导向截然相反的法律结论。法官的叙事则是对这些竞争叙事的评判与整合。
- 论证服务型结构:法律叙事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法律论证服务。因此,其结构通常是“总-分-总”的:开篇提出主张(主题),中间是按要件组织的、有证据支持的事实叙述,结尾是事实与法律规范的对接,重申主张。叙事是整个法律论证的“事实前提”部分。
-
叙事结构的实践功能与批判性反思
理解叙事结构具有重要的实践与理论意义:- 对法律实践者:律师是叙事结构的建构大师,需精心设计最能支持己方主张、最能打动“听众”(法官、陪审团)的结构。法官则是叙事结构的批判性审查者与最终裁定者,需识别双方叙事中的漏洞、偏见和不连贯之处,并构建一个更具融贯性、更符合证据和法律规范的综合叙事作为判决基础。
- 批判性视角:叙事结构也可能成为操纵工具。通过选择性省略某些事件、调整时间顺序、赋予人物特定标签(“完美的受害人”或“危险的罪犯”),叙事者可以塑造甚至扭曲人们对事实的认知。因此,对叙事结构的分析,也包含对其意识形态预设、权力关系(谁的叙事更容易被倾听?)和对弱势群体声音的压制的批判性审视。
- 与证据法的互动:叙事结构必须接受证据规则的约束。一个看似完美的叙事,如果关键环节缺乏证据支持或违反证据规则(如传闻证据),其结构就会崩塌。因此,法律叙事结构是在证据法的边界内进行创造。
-
总结与前沿
综上所述,法律叙事学的叙事结构是一个将生活事件转化为法律事实的关键转换器。它既是技术性的(遵循要件和逻辑),也是修辞性的(追求说服力),还是政治性的(隐含价值判断)。对它的研究,不仅提升了法律人讲述和审查“故事”的技能,也深化了我们对司法事实认定之建构性、竞争性和有限客观性的理解。当前,该领域的前沿探索包括数字时代多媒体证据(如监控视频、社交媒体记录)对传统线性叙事结构的冲击,以及人工智能生成法律文书时对叙事结构的模仿与可能的固化效应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