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汇编中的“法律规避审查”条款
字数 1793
更新时间 2026-01-01 18:46:57
法律汇编中的“法律规避审查”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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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理解“法律规避”的基本概念
- 在法律领域,“法律规避”是指行为人通过故意制造或改变某种事实或连接点,意图使其行为避开本应适用的强制性或禁止性法律规定,转而适用对其更为有利的另一法律规范的行为。其核心特征是行为人具有规避法律的故意,且利用的是法律技术上的可能性,而非直接违反法律的明文禁止。
- 举例:在国际私法中,A国法律规定离婚条件极为严格,而B国法律规定较为宽松。一对A国夫妇为达到离婚目的,故意短期移居B国,取得B国国籍或住所后,在B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利用B国法律获得离婚判决。此行为旨在规避A国严格的离婚法,即构成典型的法律规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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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认识“法律规避”的性质与后果
- 法律规避行为通常被认为损害了法律的尊严、目的和秩序。它并非对法律的无知或误解,而是有意识地利用法律体系的漏洞或冲突来达成不当目的。因此,大多数法律体系(尤其是大陆法系传统)对此持否定态度。
- 其法律后果通常是,被规避的法律(即本应适用的强制性法律)的效力得到维护,而通过规避行为所追求的法律效果(如适用对其有利的法律)不被承认。例如,在上述离婚案例中,A国法院可能依据其关于禁止法律规避的原则,拒绝承认该B国离婚判决在A国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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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引入“法律规避审查”条款的内涵
- “法律规避审查”条款,就是在法律文本(特别是法律汇编中涉及法律适用规则的篇章)中,明确规定的一项机制或规则。它授权并指示法律适用机关(如法院、行政机关),在具体案件中发现当事人可能存在规避法律意图时,有权力也有义务对该行为进行审查。
- 该条款的核心功能是否定规避行为的法律效力,其审查的目的在于判断表面上符合某个法律规范要件的行为,其真实意图是否为规避另一个本应适用的、具有强制性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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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剖析“法律规避审查”条款的构成要素
- 一个完整的“法律规避审查”条款通常包含以下几个逻辑层次:
- 触发条件:规定启动审查的情形。通常表述为“当事人以规避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为目的,通过故意改变……等事实因素,致使产生适用对其有利的其他法律规范之效果的”。
- 审查义务与权力:明确法律适用机关“应当”或“有权”对该行为是否构成法律规避进行认定。
- 法律后果:规定经审查认定为法律规避后的处理方式。典型表述为“不产生当事人所追求的法律效力”或“适用本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适用范围:通常明确该条款主要用于审查规避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的行为,对于规避任意性规范的行为一般不予干预。
- 一个完整的“法律规避审查”条款通常包含以下几个逻辑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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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步:辨析“法律规避审查”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 与“禁止权利滥用”的区别:“禁止权利滥用”关注的是权利行使的边界,旨在防止权利人在合法形式下损害他人或公共利益,其核心是“权利行使方式的正当性”。而“法律规避审查”关注的是法律选择与适用的正当性,旨在打击通过技术操作来逃避应守义务或强制性规定的行为,其核心是“规避法律适用的意图”。
- 与“法律冲突解决规则”的区别:法律冲突解决规则(如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等)是在多个合法有效、均可能适用的法律规范之间进行选择的中立技术规则。而“法律规避审查”是一种价值判断和矫正机制,它认定当事人制造的法律冲突或选择是“不当的”、“恶意的”,从而否定其选择结果,回归到被规避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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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步:审视“法律规避审查”条款在法律实践中的应用与挑战
- 应用场景:除前述国际私法领域,在国内法中也广泛应用,尤其在税法、公司法、合同法、破产法等领域。例如,通过复杂的关联交易安排规避纳税义务,或通过“假外资”企业形式规避行业准入限制等。
- 主要挑战:
- 主观意图的证明:如何证明行为人存在“规避法律的故意”是最大难点,往往需要从行为模式、交易背景、经济实质等多方面进行综合推断。
- 与意思自治的平衡:在民商事领域,如何区分合理的法律筹划、安排与非法的法律规避,避免公权力过度干预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和商业判断。
- 审查标准的明确性:条款本身可能较为原则,需要司法判例或司法解释进一步细化审查的具体标准和考量因素,以保障法律适用的统一性和可预测性。
综上,法律汇编中的“法律规避审查”条款是一条重要的“安全阀”性质的规则,它通过否定以不正当手段逃避法律适用的行为效力,维护了法律的实质正义和立法目的,是法律体系自我完善和抵御规避行为侵蚀的重要工具。
法律汇编中的“法律规避审查”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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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理解“法律规避”的基本概念
- 在法律领域,“法律规避”是指行为人通过故意制造或改变某种事实或连接点,意图使其行为避开本应适用的强制性或禁止性法律规定,转而适用对其更为有利的另一法律规范的行为。其核心特征是行为人具有规避法律的故意,且利用的是法律技术上的可能性,而非直接违反法律的明文禁止。
- 举例:在国际私法中,A国法律规定离婚条件极为严格,而B国法律规定较为宽松。一对A国夫妇为达到离婚目的,故意短期移居B国,取得B国国籍或住所后,在B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利用B国法律获得离婚判决。此行为旨在规避A国严格的离婚法,即构成典型的法律规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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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认识“法律规避”的性质与后果
- 法律规避行为通常被认为损害了法律的尊严、目的和秩序。它并非对法律的无知或误解,而是有意识地利用法律体系的漏洞或冲突来达成不当目的。因此,大多数法律体系(尤其是大陆法系传统)对此持否定态度。
- 其法律后果通常是,被规避的法律(即本应适用的强制性法律)的效力得到维护,而通过规避行为所追求的法律效果(如适用对其有利的法律)不被承认。例如,在上述离婚案例中,A国法院可能依据其关于禁止法律规避的原则,拒绝承认该B国离婚判决在A国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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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引入“法律规避审查”条款的内涵
- “法律规避审查”条款,就是在法律文本(特别是法律汇编中涉及法律适用规则的篇章)中,明确规定的一项机制或规则。它授权并指示法律适用机关(如法院、行政机关),在具体案件中发现当事人可能存在规避法律意图时,有权力也有义务对该行为进行审查。
- 该条款的核心功能是否定规避行为的法律效力,其审查的目的在于判断表面上符合某个法律规范要件的行为,其真实意图是否为规避另一个本应适用的、具有强制性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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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剖析“法律规避审查”条款的构成要素
- 一个完整的“法律规避审查”条款通常包含以下几个逻辑层次:
- 触发条件:规定启动审查的情形。通常表述为“当事人以规避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为目的,通过故意改变……等事实因素,致使产生适用对其有利的其他法律规范之效果的”。
- 审查义务与权力:明确法律适用机关“应当”或“有权”对该行为是否构成法律规避进行认定。
- 法律后果:规定经审查认定为法律规避后的处理方式。典型表述为“不产生当事人所追求的法律效力”或“适用本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适用范围:通常明确该条款主要用于审查规避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的行为,对于规避任意性规范的行为一般不予干预。
- 一个完整的“法律规避审查”条款通常包含以下几个逻辑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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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步:辨析“法律规避审查”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 与“禁止权利滥用”的区别:“禁止权利滥用”关注的是权利行使的边界,旨在防止权利人在合法形式下损害他人或公共利益,其核心是“权利行使方式的正当性”。而“法律规避审查”关注的是法律选择与适用的正当性,旨在打击通过技术操作来逃避应守义务或强制性规定的行为,其核心是“规避法律适用的意图”。
- 与“法律冲突解决规则”的区别:法律冲突解决规则(如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等)是在多个合法有效、均可能适用的法律规范之间进行选择的中立技术规则。而“法律规避审查”是一种价值判断和矫正机制,它认定当事人制造的法律冲突或选择是“不当的”、“恶意的”,从而否定其选择结果,回归到被规避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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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步:审视“法律规避审查”条款在法律实践中的应用与挑战
- 应用场景:除前述国际私法领域,在国内法中也广泛应用,尤其在税法、公司法、合同法、破产法等领域。例如,通过复杂的关联交易安排规避纳税义务,或通过“假外资”企业形式规避行业准入限制等。
- 主要挑战:
- 主观意图的证明:如何证明行为人存在“规避法律的故意”是最大难点,往往需要从行为模式、交易背景、经济实质等多方面进行综合推断。
- 与意思自治的平衡:在民商事领域,如何区分合理的法律筹划、安排与非法的法律规避,避免公权力过度干预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和商业判断。
- 审查标准的明确性:条款本身可能较为原则,需要司法判例或司法解释进一步细化审查的具体标准和考量因素,以保障法律适用的统一性和可预测性。
综上,法律汇编中的“法律规避审查”条款是一条重要的“安全阀”性质的规则,它通过否定以不正当手段逃避法律适用的行为效力,维护了法律的实质正义和立法目的,是法律体系自我完善和抵御规避行为侵蚀的重要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