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词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
字数 2105
更新时间 2026-01-02 05:21:43

《劳动合同法》词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

好的,我们开始系统性地学习“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这一重要词条。我将从最基本的概念开始,逐步深入到法律后果的具体内容、法律依据以及劳动者的救济途径,力求清晰准确。

第一步:概念界定与法律前提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含义。

  • 劳动报酬:不仅指基本工资,还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在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如病假工资、产假工资等)。
  • 未及时支付:指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国家规定(通常指按月支付)的时间支付劳动报酬。例如,约定每月10日发薪,但拖延至20日甚至更晚。
  • 未足额支付:指用人单位支付的数额低于劳动者应得的数额。常见的包括:克扣工资、拒不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计算不公、以不合理理由罚款并直接从工资中扣除等。
    法律前提是,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劳动者已经提供了正常劳动或符合领取相应报酬的条件。

第二步:核心法律依据
理解其法律后果,必须依据以下核心法律条款: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因上述第三十八条情形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了行政责任与加付赔偿金。即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后仍不支付的,用人单位应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也有类似规定,明确了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法律责任。

第三步:具体法律后果详解(循序渐进)
后果一:劳动者获得单方即时解除权

  • 当用人单位出现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时,劳动者无需提前三十日通知,可以立即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 这种解除在法律上被称为“被迫解除”或“即时解除”,解除的原因是用人单位的过错。
  • 关键点: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合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反而是用人单位需要承担后续责任。

后果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 因后果一(劳动者依《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合同)导致劳动合同解除的,用人单位必须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N)。
  • 这是对劳动者因用人单位过错而失去工作的一种补偿。

后果三:用人单位需补发拖欠/克扣的工资及可能的加付赔偿金

  • 补发义务:用人单位必须足额补发所有拖欠或未足额支付的劳动报酬及利息(如有约定或法律规定)。
  • 行政程序与加付赔偿金: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查实后,会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如果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仍不支付,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 注意:实践中,加付赔偿金通常需要劳动者先经行政程序(劳动监察)处理,用人单位逾期不执行行政命令,劳动者再据此申请仲裁或诉讼主张。部分司法观点认为,在仲裁和诉讼中,劳动者可直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主张该赔偿金。

后果四:可能承担行政处罚

  • 对于拒不履行劳动行政部门支付命令的用人单位,相关部门可依法对其进行罚款等行政处罚。

后果五: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在极端情况下)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如果用人单位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能构成犯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第四步:劳动者的救济途径与程序
劳动者面对此情况,可采取以下步骤维权:

  1. 收集证据: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考勤记录、加班证明、载明工资数额的微信/邮件沟通记录、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如适用)等。
  2. 选择途径
    • 行政投诉: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责令支付。
    • 劳动仲裁: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①支付拖欠的工资;②支付经济补偿金(N);③支付加付赔偿金(需符合条件)。
    • 司法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或特定情况下(如追索劳动报酬),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时效注意:劳动仲裁申请时效通常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即应发薪日而未发或未足额发)起计算。

第五步:总结与关联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绝非简单的“晚发几天工资”或“少发一点钱”的小事,它将触发一系列严重的法律后果,从民事上的经济补偿、加付赔偿,到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这体现了《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获取劳动报酬这一基本生存权的强力保障。该词条与“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经济补偿金支付”、“劳动监察”等词条紧密关联,共同构成了劳动者薪酬权利保护的完整法律框架。

《劳动合同法》词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

好的,我们开始系统性地学习“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这一重要词条。我将从最基本的概念开始,逐步深入到法律后果的具体内容、法律依据以及劳动者的救济途径,力求清晰准确。

第一步:概念界定与法律前提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含义。

  • 劳动报酬:不仅指基本工资,还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在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如病假工资、产假工资等)。
  • 未及时支付:指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国家规定(通常指按月支付)的时间支付劳动报酬。例如,约定每月10日发薪,但拖延至20日甚至更晚。
  • 未足额支付:指用人单位支付的数额低于劳动者应得的数额。常见的包括:克扣工资、拒不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计算不公、以不合理理由罚款并直接从工资中扣除等。
    法律前提是,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劳动者已经提供了正常劳动或符合领取相应报酬的条件。

第二步:核心法律依据
理解其法律后果,必须依据以下核心法律条款: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因上述第三十八条情形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了行政责任与加付赔偿金。即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后仍不支付的,用人单位应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也有类似规定,明确了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法律责任。

第三步:具体法律后果详解(循序渐进)
后果一:劳动者获得单方即时解除权

  • 当用人单位出现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时,劳动者无需提前三十日通知,可以立即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 这种解除在法律上被称为“被迫解除”或“即时解除”,解除的原因是用人单位的过错。
  • 关键点: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合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反而是用人单位需要承担后续责任。

后果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 因后果一(劳动者依《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合同)导致劳动合同解除的,用人单位必须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N)。
  • 这是对劳动者因用人单位过错而失去工作的一种补偿。

后果三:用人单位需补发拖欠/克扣的工资及可能的加付赔偿金

  • 补发义务:用人单位必须足额补发所有拖欠或未足额支付的劳动报酬及利息(如有约定或法律规定)。
  • 行政程序与加付赔偿金: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查实后,会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如果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仍不支付,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 注意:实践中,加付赔偿金通常需要劳动者先经行政程序(劳动监察)处理,用人单位逾期不执行行政命令,劳动者再据此申请仲裁或诉讼主张。部分司法观点认为,在仲裁和诉讼中,劳动者可直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主张该赔偿金。

后果四:可能承担行政处罚

  • 对于拒不履行劳动行政部门支付命令的用人单位,相关部门可依法对其进行罚款等行政处罚。

后果五: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在极端情况下)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如果用人单位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能构成犯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第四步:劳动者的救济途径与程序
劳动者面对此情况,可采取以下步骤维权:

  1. 收集证据: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考勤记录、加班证明、载明工资数额的微信/邮件沟通记录、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如适用)等。
  2. 选择途径
    • 行政投诉: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责令支付。
    • 劳动仲裁: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①支付拖欠的工资;②支付经济补偿金(N);③支付加付赔偿金(需符合条件)。
    • 司法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或特定情况下(如追索劳动报酬),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时效注意:劳动仲裁申请时效通常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即应发薪日而未发或未足额发)起计算。

第五步:总结与关联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绝非简单的“晚发几天工资”或“少发一点钱”的小事,它将触发一系列严重的法律后果,从民事上的经济补偿、加付赔偿,到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这体现了《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获取劳动报酬这一基本生存权的强力保障。该词条与“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经济补偿金支付”、“劳动监察”等词条紧密关联,共同构成了劳动者薪酬权利保护的完整法律框架。

《劳动合同法》词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 好的,我们开始系统性地学习“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这一重要词条。我将从最基本的概念开始,逐步深入到法律后果的具体内容、法律依据以及劳动者的救济途径,力求清晰准确。 第一步:概念界定与法律前提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含义。 劳动报酬 :不仅指基本工资,还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在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如病假工资、产假工资等)。 未及时支付 :指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国家规定(通常指按月支付)的时间支付劳动报酬。例如,约定每月10日发薪,但拖延至20日甚至更晚。 未足额支付 :指用人单位支付的数额低于劳动者应得的数额。常见的包括:克扣工资、拒不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计算不公、以不合理理由罚款并直接从工资中扣除等。 法律前提是,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是用人单位的 法定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劳动者已经提供了正常劳动或符合领取相应报酬的条件。 第二步:核心法律依据 理解其法律后果,必须依据以下核心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规定因上述第三十八条情形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 经济补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规定了行政责任与加付赔偿金。即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后仍不支付的,用人单位应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 加付赔偿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也有类似规定,明确了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法律责任。 第三步:具体法律后果详解(循序渐进) 后果一: 劳动者获得单方即时解除权 当用人单位出现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时,劳动者无需提前三十日通知,可以立即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这种解除在法律上被称为“被迫解除”或“即时解除”,解除的原因是用人单位的过错。 关键点 :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合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反而是用人单位需要承担后续责任。 后果二: 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因后果一(劳动者依《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合同)导致劳动合同解除的,用人单位必须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N)。 这是对劳动者因用人单位过错而失去工作的一种补偿。 后果三: 用人单位需补发拖欠/克扣的工资及可能的加付赔偿金 补发义务 :用人单位必须足额补发所有拖欠或未足额支付的劳动报酬及利息(如有约定或法律规定)。 行政程序与加付赔偿金 :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查实后,会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如果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仍不支付,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按应付金额 50%以上100%以下 的标准向劳动者 加付赔偿金 。 注意 :实践中,加付赔偿金通常需要劳动者先经行政程序(劳动监察)处理,用人单位逾期不执行行政命令,劳动者再据此申请仲裁或诉讼主张。部分司法观点认为,在仲裁和诉讼中,劳动者可直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主张该赔偿金。 后果四: 可能承担行政处罚 对于拒不履行劳动行政部门支付命令的用人单位,相关部门可依法对其进行罚款等行政处罚。 后果五: 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在极端情况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如果用人单位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能构成犯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第四步:劳动者的救济途径与程序 劳动者面对此情况,可采取以下步骤维权: 收集证据 :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考勤记录、加班证明、载明工资数额的微信/邮件沟通记录、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如适用)等。 选择途径 : 行政投诉 :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 劳动监察大队 投诉,要求责令支付。 劳动仲裁 :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请求裁决:①支付拖欠的工资;②支付经济补偿金(N);③支付加付赔偿金(需符合条件)。 司法诉讼 :对仲裁裁决不服,或特定情况下(如追索劳动报酬),可在法定期限内向 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时效注意 :劳动仲裁申请时效通常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即应发薪日而未发或未足额发)起计算。 第五步:总结与关联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绝非简单的“晚发几天工资”或“少发一点钱”的小事,它将触发一系列严重的法律后果,从民事上的经济补偿、加付赔偿,到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这体现了《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获取劳动报酬这一基本生存权的强力保障。该词条与“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经济补偿金支付”、“劳动监察”等词条紧密关联,共同构成了劳动者薪酬权利保护的完整法律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