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中的“第一支柱——最低资本要求”下的“信用风险标准法”对“已逾期风险暴露”的风险权重设定
字数 1826
更新时间 2026-01-02 17:26:08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中的“第一支柱——最低资本要求”下的“信用风险标准法”对“已逾期风险暴露”的风险权重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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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概念拆解:什么是“已逾期风险暴露”?
- 风险暴露:这是一个银行业和金融监管中的术语,指银行因发放贷款、持有债券、进行衍生品交易等业务活动,而面临的交易对手可能违约、导致银行发生财务损失的全部金额。简单说,就是银行“借出去”或“可能损失”的钱。
- 已逾期:指借款方(债务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偿还本金或利息,且超过了合同规定的宽限期(通常为90天以上,但监管有明确定义)。这被视为信用风险已经显著恶化的明确信号。
- 结合定义:因此,“已逾期风险暴露”特指那些银行对已经发生违约(逾期)的债务人所享有的、可能面临损失的债权金额。这部分资产的风险极高,是银行资本需要重点覆盖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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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框架定位:为何设定特殊风险权重?
- 在《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的“第一支柱——最低资本要求”中,监管机构设定了银行必须持有的最低资本,用于抵御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其中,信用风险是主要风险。
- 计算信用风险所需资本的基础是风险加权资产。计算方法是:每类资产的金额 × 对应的风险权重 = 该类资产的风险加权资产。然后,用银行的总资本除以总风险加权资产,得出资本充足率。
- 风险权重反映了资产的风险高低。风险越高,权重越大,计算出的风险加权资产就越多,要求银行持有的资本也就越多。对“已逾期风险暴露”设定较高的风险权重,是监管的风险敏感性原则的直接体现,旨在确保银行为其质量最差的资产持有充足的“损失缓冲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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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规则详解:对“已逾期风险暴露”的风险权重设定
- 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已逾期风险暴露”的风险权重设定,并非一个固定数值,而是根据是否有合格的风险缓释(如抵押、质押、保证)以及抵押品的具体类型,遵循一套细致的阶梯式规则:
- 无专项准备或准备不足:如果银行没有为这笔逾期贷款计提专项损失准备金,或者计提的准备金低于该笔风险暴露的20%,那么这部分未准备部分将适用150%的极高风险权重。这极大地增加了银行的资本消耗,旨在惩罚对坏账准备不足的行为。
- 有充足专项准备:如果银行为此笔逾期贷款计提的专项损失准备金等于或高于该笔风险暴露的20%,则这部分已准备部分(即20%及以上部分)可以适用相对较低的100%风险权重。这鼓励银行及时、足额计提拨备。
- 有合格金融抵押品:如果逾期的风险暴露有合格的金融抵押品(如现金、国债、高信用等级债券等)作担保,且满足监管规定的抵押品管理要求,则可以对抵押品的价值部分,在满足一定扣减率(即“ haircut ”)后,适用该抵押品本身对应的较低风险权重(例如,国债可能是0%或20%),而超出抵押品价值的部分,仍按上述第1、2点的规则(150%或100%)计算。
- 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已逾期风险暴露”的风险权重设定,并非一个固定数值,而是根据是否有合格的风险缓释(如抵押、质押、保证)以及抵押品的具体类型,遵循一套细致的阶梯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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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逻辑与影响分析
- 风险与资本挂钩:此规则的核心逻辑是建立“风险越高 → 资本要求越高”的刚性约束。将逾期资产的风险权重大幅提升至100%甚至150%(远高于正常公司贷款的100%),直接增加了银行持有此类不良资产的资本成本。
- 激励风险化解:高企的资本要求会“倒逼”银行管理层采取积极措施处置不良资产,如加快清收、债务重组、转让或核销,而不是将其长期滞留在资产负债表上。
- 鼓励审慎拨备:规则区分“已准备”和“未准备”部分并给予不同的权重,形成了正向激励,鼓励银行在会计上及时、充足地确认和计提贷款损失准备,这既是会计审慎性的要求,也能降低监管资本消耗。
- 体现风险缓释作用:即使资产已逾期,合格抵押品的存在仍能降低其风险权重,这体现了监管对有效风险缓释工具的认可,也鼓励银行在业务开展初期就获取优质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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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意义与挑战
- 对银行的意义:银行需建立精细化的系统,准确识别逾期资产,并根据其拨备情况和抵押品信息,逐笔计算适用的风险权重。这直接影响其资本充足率水平,关系到业务扩张能力和分红政策。
- 对监管的意义:这套规则使监管资本更真实地反映银行的资产质量,防止银行在资本层面掩盖信用风险。它是监管“穿透式”审视银行风险状况的工具之一。
- 挑战:规则的执行依赖于对“逾期”的统一定义、对“专项准备”是否充足的判断,以及对抵押品价值的持续评估。这需要银行具备强大的风险管理和数据治理能力,也需要监管当局进行严格的检查和评估,确保规则得到一致、审慎的应用。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中的“第一支柱——最低资本要求”下的“信用风险标准法”对“已逾期风险暴露”的风险权重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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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概念拆解:什么是“已逾期风险暴露”?
- 风险暴露:这是一个银行业和金融监管中的术语,指银行因发放贷款、持有债券、进行衍生品交易等业务活动,而面临的交易对手可能违约、导致银行发生财务损失的全部金额。简单说,就是银行“借出去”或“可能损失”的钱。
- 已逾期:指借款方(债务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偿还本金或利息,且超过了合同规定的宽限期(通常为90天以上,但监管有明确定义)。这被视为信用风险已经显著恶化的明确信号。
- 结合定义:因此,“已逾期风险暴露”特指那些银行对已经发生违约(逾期)的债务人所享有的、可能面临损失的债权金额。这部分资产的风险极高,是银行资本需要重点覆盖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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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框架定位:为何设定特殊风险权重?
- 在《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的“第一支柱——最低资本要求”中,监管机构设定了银行必须持有的最低资本,用于抵御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其中,信用风险是主要风险。
- 计算信用风险所需资本的基础是风险加权资产。计算方法是:每类资产的金额 × 对应的风险权重 = 该类资产的风险加权资产。然后,用银行的总资本除以总风险加权资产,得出资本充足率。
- 风险权重反映了资产的风险高低。风险越高,权重越大,计算出的风险加权资产就越多,要求银行持有的资本也就越多。对“已逾期风险暴露”设定较高的风险权重,是监管的风险敏感性原则的直接体现,旨在确保银行为其质量最差的资产持有充足的“损失缓冲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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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规则详解:对“已逾期风险暴露”的风险权重设定
- 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已逾期风险暴露”的风险权重设定,并非一个固定数值,而是根据是否有合格的风险缓释(如抵押、质押、保证)以及抵押品的具体类型,遵循一套细致的阶梯式规则:
- 无专项准备或准备不足:如果银行没有为这笔逾期贷款计提专项损失准备金,或者计提的准备金低于该笔风险暴露的20%,那么这部分未准备部分将适用150%的极高风险权重。这极大地增加了银行的资本消耗,旨在惩罚对坏账准备不足的行为。
- 有充足专项准备:如果银行为此笔逾期贷款计提的专项损失准备金等于或高于该笔风险暴露的20%,则这部分已准备部分(即20%及以上部分)可以适用相对较低的100%风险权重。这鼓励银行及时、足额计提拨备。
- 有合格金融抵押品:如果逾期的风险暴露有合格的金融抵押品(如现金、国债、高信用等级债券等)作担保,且满足监管规定的抵押品管理要求,则可以对抵押品的价值部分,在满足一定扣减率(即“ haircut ”)后,适用该抵押品本身对应的较低风险权重(例如,国债可能是0%或20%),而超出抵押品价值的部分,仍按上述第1、2点的规则(150%或100%)计算。
- 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已逾期风险暴露”的风险权重设定,并非一个固定数值,而是根据是否有合格的风险缓释(如抵押、质押、保证)以及抵押品的具体类型,遵循一套细致的阶梯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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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逻辑与影响分析
- 风险与资本挂钩:此规则的核心逻辑是建立“风险越高 → 资本要求越高”的刚性约束。将逾期资产的风险权重大幅提升至100%甚至150%(远高于正常公司贷款的100%),直接增加了银行持有此类不良资产的资本成本。
- 激励风险化解:高企的资本要求会“倒逼”银行管理层采取积极措施处置不良资产,如加快清收、债务重组、转让或核销,而不是将其长期滞留在资产负债表上。
- 鼓励审慎拨备:规则区分“已准备”和“未准备”部分并给予不同的权重,形成了正向激励,鼓励银行在会计上及时、充足地确认和计提贷款损失准备,这既是会计审慎性的要求,也能降低监管资本消耗。
- 体现风险缓释作用:即使资产已逾期,合格抵押品的存在仍能降低其风险权重,这体现了监管对有效风险缓释工具的认可,也鼓励银行在业务开展初期就获取优质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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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意义与挑战
- 对银行的意义:银行需建立精细化的系统,准确识别逾期资产,并根据其拨备情况和抵押品信息,逐笔计算适用的风险权重。这直接影响其资本充足率水平,关系到业务扩张能力和分红政策。
- 对监管的意义:这套规则使监管资本更真实地反映银行的资产质量,防止银行在资本层面掩盖信用风险。它是监管“穿透式”审视银行风险状况的工具之一。
- 挑战:规则的执行依赖于对“逾期”的统一定义、对“专项准备”是否充足的判断,以及对抵押品价值的持续评估。这需要银行具备强大的风险管理和数据治理能力,也需要监管当局进行严格的检查和评估,确保规则得到一致、审慎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