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裁决的解释
字数 780 2025-11-13 01:32:14

仲裁裁决的解释

第一步:概念界定
仲裁裁决的解释是指仲裁庭对已作出的裁决书中存在的模糊、歧义或表述不清的内容进行澄清和说明的正式程序。该程序旨在确保裁决意图的准确传达,避免因文字表述问题影响裁决的可执行性或引发争议。

第二步:启动条件

  1. 主体要求:仅当事人有权在收到裁决书后特定期间内(通常为30日内)向仲裁庭提出书面解释请求。
  2. 范围限制:解释请求必须针对裁决书中具体的模糊表述(如权利义务范围、数字计算错误等),不得要求仲裁庭重新审理实体争议或修改裁决结果。
  3. 时间限制:必须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如《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规定为收到裁决后30天内)。

第三步:解释程序

  1. 请求提交:当事人向仲裁机构或仲裁庭提交书面申请,明确指出需解释的条款及理由。
  2. 通知对方:仲裁庭将申请副本送达其他当事人,允许其在一定期限内提出意见。
  3. 庭内审议:仲裁庭结合裁决上下文、仲裁程序记录等材料,对争议表述进行合议。
  4. 作出决定:仲裁庭以书面形式发布解释文件,该文件构成裁决的组成部分,与原裁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步:解释的效力

  1. 补充性:解释仅澄清原裁决含义,不改变裁决的实质内容或生效时间。
  2. 约束力:经解释的裁决对当事人具有强制约束力,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应采纳解释后的文本。
  3. 可执行性:若原裁决已获法院执行许可,解释文件可直接作为执行依据的补充。

第五步:与类似程序的区别

  • ** versus 更正**:更正针对裁决中的书写、计算等明显错误;解释解决的是语义模糊问题。
  • ** versus 补充裁决**:补充裁决处理裁决中遗漏的请求事项,而解释不增加新内容。

第六步:法律依据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56条规定,当事人可在收到裁决书后30日内请求仲裁庭对裁决书中的文字错误进行解释,仲裁庭应在收到请求后30日内作出书面解释。

仲裁裁决的解释 第一步:概念界定 仲裁裁决的解释是指仲裁庭对已作出的裁决书中存在的模糊、歧义或表述不清的内容进行澄清和说明的正式程序。该程序旨在确保裁决意图的准确传达,避免因文字表述问题影响裁决的可执行性或引发争议。 第二步:启动条件 主体要求 :仅当事人有权在收到裁决书后特定期间内(通常为30日内)向仲裁庭提出书面解释请求。 范围限制 :解释请求必须针对裁决书中具体的模糊表述(如权利义务范围、数字计算错误等),不得要求仲裁庭重新审理实体争议或修改裁决结果。 时间限制 :必须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如《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规定为收到裁决后30天内)。 第三步:解释程序 请求提交 :当事人向仲裁机构或仲裁庭提交书面申请,明确指出需解释的条款及理由。 通知对方 :仲裁庭将申请副本送达其他当事人,允许其在一定期限内提出意见。 庭内审议 :仲裁庭结合裁决上下文、仲裁程序记录等材料,对争议表述进行合议。 作出决定 :仲裁庭以书面形式发布解释文件,该文件构成裁决的组成部分,与原裁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步:解释的效力 补充性 :解释仅澄清原裁决含义,不改变裁决的实质内容或生效时间。 约束力 :经解释的裁决对当事人具有强制约束力,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应采纳解释后的文本。 可执行性 :若原裁决已获法院执行许可,解释文件可直接作为执行依据的补充。 第五步:与类似程序的区别 ** versus 更正** :更正针对裁决中的书写、计算等明显错误;解释解决的是语义模糊问题。 ** versus 补充裁决** :补充裁决处理裁决中遗漏的请求事项,而解释不增加新内容。 第六步:法律依据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56条规定,当事人可在收到裁决书后30日内请求仲裁庭对裁决书中的文字错误进行解释,仲裁庭应在收到请求后30日内作出书面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