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用负担
字数 761 2025-11-13 04:16:10
诉讼费用负担
第一步:概念与性质
诉讼费用负担指案件审理结束后,法院依法确定由哪一方当事人承担案件诉讼费用的制度。其核心在于解决"官司打完了,诉讼费用该由谁出"的问题。它并非独立的诉讼请求,而是依附于案件判决结果的一项司法决定,具有程序性、附属性和补偿性的特点。
第二步:基本原则
- 败诉方负担原则:核心原则。案件审理结果中败诉的一方承担诉讼费用,体现对违法或违约方的经济制裁。
- 按比例负担原则:双方部分胜诉、部分败诉时,法院根据责任大小按比例确定负担份额。
- 协商负担原则:主要适用于调解结案或离婚案件,允许当事人协商解决费用分担。
- 原告/上诉人负担原则:在原告撤诉、上诉人撤回上诉等特定情形下,由主动行为方承担。
第三步:具体规则(普通程序)
-
一审程序:
- 全部胜诉:诉讼费用由败诉方全额负担。
- 部分胜诉:按胜诉比例分担。例如,原告诉请10万元,法院支持6万元(胜诉60%),则诉讼费用的60%由被告负担,40%由原告自行负担。
- 调解结案:由双方协商负担,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决定。
- 撤诉处理:由原告负担,但减半收取。
-
二审程序:
- 维持原判:上诉费用由上诉人负担。
- 改判:二审法院应确定一审、二审诉讼费用的负担,可能重新划分比例。
- 发回重审:上诉费用由上诉人负担;重审后另行确定一审费用负担。
-
特殊情形:
- 当事人不当行为(如滥用诉讼、伪造证据等)导致诉讼费用增加的,法院可责令其承担多出的部分。
- 当事人无需承担对方律师费,但法律另有规定(如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案件)或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步:救济途径
当事人不得单独就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提起上诉。若对负担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判决书后向作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应在提出时说明理由,由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复核决定是最终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