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有改定
字数 514 2025-11-14 15:18:54
占有改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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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概念
占有改定是动产物权变动的一种特殊交付方式,指动产物权的让与人与受让人通过订立合同,使受让人取得间接占有,以代替现实交付。例如,甲将电脑卖给乙,但双方约定甲继续借用该电脑一周,此时乙通过占有改定取得电脑所有权。 -
构成要件
- 存在有效的动产物权让与合意:双方须就物权转移达成一致,如买卖合同。
- 设立间接占有关系:让与人(如前述甲)需基于特定法律关系(如借用、租赁、保管)继续直接占有动产,受让人(乙)因此取得间接占有。
- 替代现实交付:占有改定本质上是以间接占有的设立代替实物移交,完成物权变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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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效果
- 物权变动生效:自占有改定协议成立时,受让人取得动产所有权(《民法典》第228条)。
- 风险负担转移:若未另有约定,动产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转移给受让人。
- 对抗效力限制:占有改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例如,若甲将电脑再次出售给不知情的丙并完成现实交付,丙可能依据善意取得制度获得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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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应用与争议
- 常见于动产买卖中的"售后回租"或"先卖后借"场景,增强交易灵活性。
- 争议点主要在于:占有改定是否适用于动产抵押权的设立(存在不同司法观点),以及其公示性较弱可能引发的权利冲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