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投资法中的充分保护与安全义务
字数 1769 2025-11-16 01:08:22

国际投资法中的充分保护与安全义务

第一步:义务的基本概念与法律渊源

“充分保护与安全义务”(Obligation to Provide Full Protection and Security,简称FPS)是国际投资法中的一项重要标准,主要用于保护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免受东道国境内物理性暴力和干扰的损害。其核心含义是,东道国政府有义务采取合理的注意和措施,确保外国投资在其领土内享有法律和物理上的安全环境。

  • 法律渊源:该义务通常体现在双边投资协定(BITs)或多边投资条约中。例如,许多BITs会规定:“任一缔约方的投资者在另一缔约方领土内的投资,应始终受到公平与公正待遇,并应享有充分保护与安全。” 它也被认为是国际习惯法的一部分。

第二步:义务的范围与核心要素

FPS义务的范围并非绝对和无限的,其核心在于“合理性”和“勤勉”标准。

  1. 物理保护与安全:这是义务的传统和核心内容。指东道国需通过其国家机器(如警察、军队、司法系统)采取积极措施,保护外国投资免受第三方(如暴徒、叛乱分子)的物理损害,或对已发生的损害进行调查和救济。例如,保护工厂免受暴力冲击,或保护油田管道免受破坏。
  2. 法律保护与安全:现代仲裁实践已将FPS义务扩展到法律层面。这意味着东道国的法律体系和司法机构必须能够为外国投资提供可预见、稳定和有效的法律框架和救济途径。例如,法院应公正、及时地审理涉及外国投资者的案件,立法不应具有任意性或歧视性,导致投资的法律环境不稳定。
  3. 非绝对义务:关键点在于,FPS义务不是一项“保证”或“保险”义务。东道国不承诺投资绝对不会受到任何损害。它只要求东道国行使“应有的勤勉”(due diligence),即采取一个合理、负责任的政府在类似情况下会采取的措施。如果东道国已经采取了合理措施,即使损害仍然发生,也可能不构成违反FPS义务。

第三步:义务的违反标准与举证

判断东道国是否违反FPS义务,仲裁庭会审查以下关键因素:

  • 风险的可预见性:损害风险是否是可预见的?东道国是否知道或应当知道存在针对特定投资的威胁?
  • 措施的合理性:面对可预见的风险,东道国是否采取了与其能力和资源相匹配的、合理的预防和保护措施?这包括预防、制止和事后救济(如调查、惩处)措施。
  • 与“公平与公正待遇”的关系:FPS与“公平与公正待遇”(FET)关系密切,有时条款会合并规定。一般而言,FET是一个更宽泛、更灵活的标准,侧重于法律的稳定性和投资者的合理期待;而FPS最初更侧重于物理安全,但现已与法律稳定性的要求高度融合。严重的违反FPS行为通常也构成违反FET。

第四步:相关仲裁实践与案例

通过案例可以更具体地理解该义务的适用:

  • Asian Agricultural Products Ltd. v. Sri Lanka案:在此早期案例中,仲裁庭认为斯里兰卡政府未能采取适当措施保护外国投资者的农场在内战期间免受军事行动的损害,违反了保护与安全义务。
  • Parkerings-Compagniet AS v. Lithuania案:此案体现了法律保护层面。仲裁庭认为,立陶宛政府单方面终止与投资者签订的停车场建设合同,并随后通过立法使该终止行为合法化,这种行为破坏了法律环境的稳定性,违反了FPS义务(同时也违反了FET)。
  • 未违反的案例:在LESI-Dipenta v. Algeria案中,仲裁庭认为,尽管投资者的设施遭受了袭击,但阿尔及利亚政府已在其能力范围内采取了广泛的安保措施,因此不构成违反FPS义务,强调了“合理性”标准。

第五步:义务的当代意义与争议

FPS义务在现代国际投资法中的意义重大,但也存在争议。

  • 意义:它为外国投资者提供了抵御政治动乱、社会暴力及法律任意性的重要盾牌,有助于营造一个更可预测的投资环境,促进跨国资本流动。
  • 争议与发展
    • 范围扩张:将FPS从纯粹的物理安全扩展到法律安全,使得其与FET的界限变得模糊,引发了关于其独立价值的讨论。
    • 监管空间:东道国担心,过于宽泛的解释会限制其为了公共健康、安全、环境等合法公共政策目标进行监管的权力。
    • 条约演变:新一代的投资条约开始尝试更精确地界定FPS义务的范围,例如明确其不适用于纯粹的经济或商业风险,以平衡投资者保护与东道国主权。
国际投资法中的充分保护与安全义务 第一步:义务的基本概念与法律渊源 “充分保护与安全义务”(Obligation to Provide Full Protection and Security,简称FPS)是国际投资法中的一项重要标准,主要用于保护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免受东道国境内物理性暴力和干扰的损害。其核心含义是,东道国政府有义务采取合理的注意和措施,确保外国投资在其领土内享有法律和物理上的安全环境。 法律渊源 :该义务通常体现在双边投资协定(BITs)或多边投资条约中。例如,许多BITs会规定:“任一缔约方的投资者在另一缔约方领土内的投资,应始终受到公平与公正待遇,并应享有 充分保护与安全 。” 它也被认为是国际习惯法的一部分。 第二步:义务的范围与核心要素 FPS义务的范围并非绝对和无限的,其核心在于“合理性”和“勤勉”标准。 物理保护与安全 :这是义务的传统和核心内容。指东道国需通过其国家机器(如警察、军队、司法系统)采取积极措施,保护外国投资免受第三方(如暴徒、叛乱分子)的物理损害,或对已发生的损害进行调查和救济。例如,保护工厂免受暴力冲击,或保护油田管道免受破坏。 法律保护与安全 :现代仲裁实践已将FPS义务扩展到法律层面。这意味着东道国的法律体系和司法机构必须能够为外国投资提供可预见、稳定和有效的法律框架和救济途径。例如,法院应公正、及时地审理涉及外国投资者的案件,立法不应具有任意性或歧视性,导致投资的法律环境不稳定。 非绝对义务 :关键点在于,FPS义务不是一项“保证”或“保险”义务。东道国不承诺投资绝对不会受到任何损害。它只要求东道国行使“应有的勤勉”(due diligence),即采取一个合理、负责任的政府在类似情况下会采取的措施。如果东道国已经采取了合理措施,即使损害仍然发生,也可能不构成违反FPS义务。 第三步:义务的违反标准与举证 判断东道国是否违反FPS义务,仲裁庭会审查以下关键因素: 风险的可预见性 :损害风险是否是可预见的?东道国是否知道或应当知道存在针对特定投资的威胁? 措施的合理性 :面对可预见的风险,东道国是否采取了与其能力和资源相匹配的、合理的预防和保护措施?这包括预防、制止和事后救济(如调查、惩处)措施。 与“公平与公正待遇”的关系 :FPS与“公平与公正待遇”(FET)关系密切,有时条款会合并规定。一般而言,FET是一个更宽泛、更灵活的标准,侧重于法律的稳定性和投资者的合理期待;而FPS最初更侧重于物理安全,但现已与法律稳定性的要求高度融合。严重的违反FPS行为通常也构成违反FET。 第四步:相关仲裁实践与案例 通过案例可以更具体地理解该义务的适用: Asian Agricultural Products Ltd. v. Sri Lanka案 :在此早期案例中,仲裁庭认为斯里兰卡政府未能采取适当措施保护外国投资者的农场在内战期间免受军事行动的损害,违反了保护与安全义务。 Parkerings-Compagniet AS v. Lithuania案 :此案体现了法律保护层面。仲裁庭认为,立陶宛政府单方面终止与投资者签订的停车场建设合同,并随后通过立法使该终止行为合法化,这种行为破坏了法律环境的稳定性,违反了FPS义务(同时也违反了FET)。 未违反的案例 :在 LESI-Dipenta v. Algeria案 中,仲裁庭认为,尽管投资者的设施遭受了袭击,但阿尔及利亚政府已在其能力范围内采取了广泛的安保措施,因此不构成违反FPS义务,强调了“合理性”标准。 第五步:义务的当代意义与争议 FPS义务在现代国际投资法中的意义重大,但也存在争议。 意义 :它为外国投资者提供了抵御政治动乱、社会暴力及法律任意性的重要盾牌,有助于营造一个更可预测的投资环境,促进跨国资本流动。 争议与发展 : 范围扩张 :将FPS从纯粹的物理安全扩展到法律安全,使得其与FET的界限变得模糊,引发了关于其独立价值的讨论。 监管空间 :东道国担心,过于宽泛的解释会限制其为了公共健康、安全、环境等合法公共政策目标进行监管的权力。 条约演变 :新一代的投资条约开始尝试更精确地界定FPS义务的范围,例如明确其不适用于纯粹的经济或商业风险,以平衡投资者保护与东道国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