胁从犯
字数 1005 2025-11-16 04:17:36
胁从犯
胁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因受到他人胁迫而参加犯罪的人。我国刑法明确规定,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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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概念与法律依据
首先,胁从犯是共同犯罪人的一种分类。其核心特征在于“胁”与“从”。“胁”指的是受到暴力威胁或精神强制,例如,被他人以伤害其本人或家人相要挟;“从”指的是在这种胁迫下,不自愿地参与了犯罪活动。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八条:“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这一定义将其与自愿参与犯罪的主犯、从犯区分开来。 -
构成要件
要成立胁从犯,必须同时满足两个关键条件:- 受到胁迫:行为人受到了实实在在的物理或心理强制。这种胁迫必须达到足以让一个普通人感到难以抗拒的程度,而不是轻微的、可以轻易摆脱的压力。例如,被人用刀架在脖子上逼着去望风,就属于受到胁迫。
- 尚未完全丧失意志自由:这是区分胁从犯与不可抗力或紧急避险的关键。胁从犯在受到胁迫时,仍然有一定的选择余地,他最终选择了顺从胁迫者去犯罪。如果他完全丧失了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如被药物麻醉后当成工具使用),或者为了避免正在发生的、无法用其他方法避免的生命危险而被迫实施犯罪(可能构成紧急避险),则不再被认定为胁从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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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认定中的关键点
在实践中,判断是否为胁从犯需要仔细考察:- 胁迫的程度:司法人员会综合判断胁迫的严重性、紧迫性,以及行为人是否有寻求救济(如报警、逃跑)的现实可能性。
- 参与犯罪的程度:胁从犯在共同犯罪中通常起次要或辅助作用,例如负责望风、提供简单的帮助等。如果受到胁迫后,在犯罪过程中变得积极主动,起了主要作用,则可能被认定为主犯,其受胁迫的情节将作为量刑时的酌定从轻情节,而非法定的减轻或免除处罚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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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责任与处罚原则
胁从犯的刑事责任显著轻于其他共同犯罪人。刑法规定的处罚原则是“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犯罪情节” 是一个综合考量因素,主要包括:① 受胁迫的严重程度;② 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大小;③ 造成的危害结果;④ 犯罪后的表现(如是否有自首、立功等)。
- 减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刑的最低限度以下判处刑罚。
- 免除处罚:是指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但鉴于其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
这一特殊的处罚原则体现了刑法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以及对意志自由受到不同程度限制的犯罪人区别对待的正义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