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的听证主持人
字数 567 2025-11-16 09:58:12
行政许可的听证主持人
步骤1:定义与角色定位
听证主持人指在行政许可听证程序中,负责组织、指挥听证活动,确保听证公正进行的行政主体内部人员。其角色独立于案件的直接调查人员,旨在充当类似“裁判员”的中立角色。
步骤2:任职资格与选任要求
- 资格条件:通常由行政主体内具备法律专业知识、熟悉业务且未参与本案调查的人员担任。
- 回避制度:若主持人与许可事项存在直接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必须主动或依申请回避。
步骤3:核心职责与权限
- 程序控制权:确定听证时间、地点,通知当事人及相关人员,宣布听证开始与结束,维持会场秩序。
- 调查引导权:要求案件调查人员说明审查意见,听取申请人陈述,组织双方就证据质证、辩论。
- 建议权:根据听证情况,就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形成书面建议,供最终决定机关参考(决定权仍属行政主体)。
步骤4:行为规范与义务
- 中立义务:不得偏袒任何一方,需平等保障双方陈述、申辩及质证权利。
- 公开义务: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听证应公开进行。
- 笔录确认:听证结束后,主持人与参会人员需核对听证笔录并签字确认,确保记录真实完整。
步骤5:法律责任与监督
若主持人滥用职权(如无故中断听证、剥夺当事人权利),可能导致听证无效,相关行为可能受行政内部追责;当事人可通过复议或诉讼对程序违法问题提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