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条款
字数 580 2025-11-09 10:11:42
格式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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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定义
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其核心特征包括:预先拟定性、重复使用性、单方决定性和不可协商性。 -
典型表现形式
- 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
-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 网络服务平台用户协议
- 运输合同中的承运人责任限制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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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制逻辑
因提供格式条款方具有优势地位,法律通过三重机制实现公平:
(1)提示说明义务:对免责/限责条款应采取显著方式提示,并按对方要求说明
(2)内容控制规则:禁止不合理地免除或减轻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主要权利
(3)解释规则:争议时应作出不利于提供方的解释 -
效力认定标准
根据《民法典》第497条,以下格式条款无效:
- 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
- 不合理地免除或减轻提供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
- 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如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 司法实践要点
法院审查时会重点关注:
- 特殊标识是否达到"足以引起注意"标准
- 免责条款与普通条款的区分程度
- 行业惯例与公平原则的平衡
- 电子合同中跳转链接的提示有效性
- 特殊适用情形
- 消费者合同适用更严格的保护标准
- 商事主体间格式条款可能基于商业惯例放宽审查
- 个别协商条款优先于格式条款
- 风险防范建议
- 采用不同字体颜色标注核心条款
- 设置强制阅读停留时间
- 对专业术语添加注释说明
- 保留履行提示义务的痕迹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