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续延
字数 1266 2025-11-17 22:41:42
劳动合同的续延
第一步:概念界定
劳动合同的续延,也称劳动合同的顺延,是指当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由于出现了法定或约定的特殊情形,劳动合同的效力依法自动延续至该特殊情形消失时为止。其核心特征是“自动延续”,无需双方当事人另行协商或重新签订书面合同。
第二步: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 与劳动合同续订的区别:续订是合同到期后,双方基于合意决定继续劳动关系,并通常需要重新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是一个新的缔约行为。而续延是法律强制规定的合同效力延长,是原合同的自动延续。
- 与劳动合同中止的区别:中止是劳动关系在存续期间暂停履行,双方的权利义务(如支付工资、提供劳动)暂时冻结。而续延期间,劳动关系是持续存在的,双方的权利义务并未中止,只是合同终止时间被依法延后。
第三步:发生续延的法定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等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类:
-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合同需续延至检查结果明确或医学观察期结束。
-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合同需续延至相关工伤保险待遇处理完毕。
-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合同需续延至医疗期届满。
-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合同需续延至“三期”结束。
-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合同需续延至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依法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例如,劳动者担任专职工会主席、副主席或委员,或者担任平等协商代表的,任期期间合同到期应自动续延至任期届满。
第四步:续延的法律效果
- 劳动关系持续:原劳动合同的所有条款(除期限外)继续有效,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受影响。
- 无需重新签约:用人单位不得以原合同到期为由终止劳动关系,也无需立即与劳动者签订新合同。续延期间视为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
- 续延情形消失时合同终止:当上述法定续延情形(如医疗期结束、“三期”结束)消失时,劳动合同方可依法终止。此时,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决定是否支付经济补偿(主要看终止原因是否符合支付情形)。
- 工龄连续计算:续延期间的工作年限计入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工龄),这对于计算经济补偿、年休假、医疗期等权益至关重要。
第五步:实务操作要点
- 用人单位的管理义务:虽然无需重新签约,但用人单位应在内部管理文件中(如续延通知书)明确告知劳动者合同已依法续延及续延的截止条件,并妥善保管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出具的医疗期证明、怀孕证明等),以避免争议。
- 劳动者的权利保障:劳动者在续延期间享有全部劳动权利,如获得劳动报酬、享受社会保险等。若用人单位在续延情形消失前违法终止合同,劳动者可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主张违法终止赔偿金。
- 续延结束后的处理:当续延情形消失后,用人单位应及时作出处理:若决定终止合同,应依法发出终止通知并办理相关手续;若双方同意继续劳动关系,则应尽快签订新的书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