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再审程序
字数 1250 2025-11-20 06:41:15
刑事再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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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概念:定义与性质
- 定义:刑事再审程序,又称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法提出并由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判的一种特殊救济程序。
- 性质:它是一种非常规的、补救性的程序。其“特殊”之处在于,它并非刑事案件必经的诉讼阶段,而是针对极少数的、已经生效但确有错误的裁判所设立的“纠错”机制。它不同于为尚未生效裁判提供的常规救济途径(如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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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前提:为何能启动再审?
- 启动再审的核心前提是 “生效裁判确有错误” 。这里的“错误”不是指任何微小的瑕疵,而是指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重大错误。具体情形由法律明确规定,主要包括两大类:
- 认定事实的错误:例如,作为原判决依据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之间存在矛盾;发现了原审时未发现的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或原审法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行为。
- 适用法律的错误:例如,援引的法律条文错误,导致定罪或量刑明显不当。
- 启动再审的核心前提是 “生效裁判确有错误” 。这里的“错误”不是指任何微小的瑕疵,而是指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重大错误。具体情形由法律明确规定,主要包括两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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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主体:谁有权提起再审?
- 并非任何人都能启动再审,法律赋予了特定机关和人员此项权力:
- 人民法院: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发现本院生效裁判有误,需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有权提审或指令再审。
- 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法院、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这是启动再审的重要途径之一。
-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他们有权对生效裁判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请注意,“申诉”本身并不能直接启动再审,它只是提供给司法机关审查案件是否可能存有错误的材料来源。是否启动再审,由司法机关审查后决定。
- 并非任何人都能启动再审,法律赋予了特定机关和人员此项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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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程序:如何重新审判?
- 一旦决定再审,法院将遵循以下程序:
- 重新组成合议庭:原审合议庭成员应当回避,以确保审理的公正性。
- 中止执行:再审期间一般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但被告人可能经再审改判无罪等特殊情况除外。
- 审理方式与范围:法院应当对申诉或抗诉的理由进行审查,围绕原裁判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理,不受申诉或抗诉范围的限制。
- 审理程序的选择: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 一旦决定再审,法院将遵循以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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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结果:重新审判后可能有哪些结局?
- 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后,根据具体情况会作出以下裁判:
- 维持原判: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 改判: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 发回重审或改判:原判决、裁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经过再审查清事实的,应当依法改判;如果仍无法查清,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 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后,根据具体情况会作出以下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