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词条:劳动合同的续订
字数 1173 2025-11-22 02:18:45
《劳动合同法》词条:劳动合同的续订
第一步:理解“劳动合同的续订”的基本概念
劳动合同的续订,是指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后,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延续原有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或依法原劳动合同自动延续。其核心在于,使即将到期的劳动关系得以维持,而非建立一个新的劳动关系。
第二步:明确劳动合同续订的启动条件
续订的发生基于一个前提:原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而即将终止。此时,双方有意继续合作,便启动续订程序。续订并非自动发生,通常需要一方或双方作出意思表示:
- 用人单位发出续订意向:单位在合同到期前,书面或口头通知劳动者,表达续签意愿。
- 劳动者提出续订要求:劳动者希望继续工作,在合同到期前向单位提出续签申请。
- 法定情形下的拟制续订: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单位工作,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此时劳动关系事实上已经续延。
第三步:掌握续订协商的核心内容
续订是双方重新协商的过程,不仅限于简单地延长合同期限。协商内容主要包括:
- 劳动合同期限:重新约定一个固定的期限(如一年、三年),或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劳动报酬:可以根据劳动者表现、市场行情、单位经营状况等因素调整工资标准。
- 工作岗位与地点:可能因业务需要或个人发展进行调整。
- 其他条款:如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福利待遇等,均可协商变更。
第四步:重点理解“应当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
这是续订中的特殊规则,对劳动者有重要保护意义。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必须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主动要求订立固定期限合同):
- 情形一(常规条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
- 情形二(改制保护):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
- 情形三(事实延续):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法定过错性解除情形,再次续订劳动合同的。
第五步:明晰续订的操作流程与法律后果
-
流程:
- 意向沟通:到期前合理时间内(通常提前30-45天),双方就续订事宜进行沟通。
- 协商条款:就新的合同期限、待遇等内容达成一致。
- 书面签订:在合同到期前或法定宽限期内,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文本。
- 逾期后果:若合同到期后超过一个月未续签书面合同,用人单位可能面临支付双倍工资的法律风险。
-
不续订的法律后果:
- 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或同意续订但提出降低原劳动条件导致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此时,用人单位通常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除非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原条件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
- 如果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单位维持或提高条件),则合同终止,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