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裁决的作出(裁决主文的撰写规范)
字数 1392 2025-11-22 20:13:21

仲裁裁决的作出(裁决主文的撰写规范)

第一步:裁决主文的基本概念与法律意义
裁决主文是仲裁裁决书的核心部分,是仲裁庭对当事人提交仲裁的争议事项作出的最终、明确的判定结论。它直接载明了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仲裁裁决具有执行力的关键所在。从法律上讲,主文是裁决的“操作指令”,当事人履行义务和法院强制执行所依据的,正是裁决主文的内容。

第二步:裁决主文的核心构成要素
一份规范的裁决主文通常包含以下要素:

  1. 当事人身份确认:明确指明裁决所针对的各方当事人,即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全称。
  2. 争议事项的最终判定:针对仲裁请求逐项作出支持、驳回、部分支持或部分驳回的决定。例如:“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XXX元的请求,予以支持。”
  3. 具体权利义务的明确:如果支持金钱支付请求,需明确支付金额、币种;如果支持行为请求,需明确行为的具体内容、履行期限等。例如:“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XXX元。”
  4. 仲裁费用的承担:明确本案仲裁费用的总额,并裁定由一方或双方按比例承担。例如:“本案仲裁费人民币XXX元,由申请人承担XX元,被申请人承担XX元。”

第三步:撰写裁决主文的基本原则与要求
为确保裁决的明确性和可执行性,撰写主文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 明确性原则:主文的表述必须清晰、准确、无歧义。避免使用模糊、模棱两可的词语。例如,不应只写“被申请人应赔偿申请人损失”,而应写明赔偿的具体项目和金额。
  2. 完整性原则:主文应对所有仲裁请求(包括反请求)都作出回应,不能有遗漏。对于未支持的请求,也应明确写明“驳回”。
  3. 可执行性原则:主文的内容必须是具体、可被强制执行的。如果主文内容不明确,将导致裁决无法在法院获得强制执行。例如,裁定继续履行合同,应尽可能明确履行的具体内容和标准。
  4. 与裁决理由部分的一致性:主文的结论必须与裁决书中“事实认定”和“裁决理由”部分的逻辑推演和论证结果完全一致,不能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

第四步:撰写裁决主文的常见格式与技巧

  1. 分项列明:对于复杂的、包含多项请求的案件,主文应采用分项(如“一、二、三、…”或“1. 2. 3. …”)的方式逐条列明,使结构清晰,一目了然。
  2. 使用规范性法律语言:使用“予以支持”、“予以驳回”、“承担”、“支付”、“返还”等规范的法律术语。
  3. 注意细节:金额需同时使用阿拉伯数字和中文大写数字,以防篡改。例如:“人民币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期限的起算点要明确,如“自本裁决作出之日”或“自本裁决送达之日”。
  4. 避免在主文中阐述理由:主文是结论部分,不应包含论证过程或解释性文字。所有说理内容应在“裁决理由”部分充分阐述。

第五步:裁决主文撰写不当的法律后果
如果裁决主文撰写不规范,可能引发严重的法律问题:

  1. 无法执行:主文模糊不清将导致胜诉方无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 被法院撤销或不予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和第六十三条,如果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或者裁决书漏裁事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撤销或不予执行该裁决。主文撰写不当可能构成此类情形。
  3. 被要求补正或解释:对于裁决书中文字、计算错误或者已经裁决但在裁决书中被遗漏的事项,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庭补正。但补正范围有限,若主文存在根本性模糊,则难以通过补正程序解决。
仲裁裁决的作出(裁决主文的撰写规范) 第一步:裁决主文的基本概念与法律意义 裁决主文是仲裁裁决书的核心部分,是仲裁庭对当事人提交仲裁的争议事项作出的最终、明确的判定结论。它直接载明了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仲裁裁决具有执行力的关键所在。从法律上讲,主文是裁决的“操作指令”,当事人履行义务和法院强制执行所依据的,正是裁决主文的内容。 第二步:裁决主文的核心构成要素 一份规范的裁决主文通常包含以下要素: 当事人身份确认 :明确指明裁决所针对的各方当事人,即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全称。 争议事项的最终判定 :针对仲裁请求逐项作出支持、驳回、部分支持或部分驳回的决定。例如:“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XXX元的请求,予以支持。” 具体权利义务的明确 :如果支持金钱支付请求,需明确支付金额、币种;如果支持行为请求,需明确行为的具体内容、履行期限等。例如:“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XXX元。” 仲裁费用的承担 :明确本案仲裁费用的总额,并裁定由一方或双方按比例承担。例如:“本案仲裁费人民币XXX元,由申请人承担XX元,被申请人承担XX元。” 第三步:撰写裁决主文的基本原则与要求 为确保裁决的明确性和可执行性,撰写主文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明确性原则 :主文的表述必须清晰、准确、无歧义。避免使用模糊、模棱两可的词语。例如,不应只写“被申请人应赔偿申请人损失”,而应写明赔偿的具体项目和金额。 完整性原则 :主文应对所有仲裁请求(包括反请求)都作出回应,不能有遗漏。对于未支持的请求,也应明确写明“驳回”。 可执行性原则 :主文的内容必须是具体、可被强制执行的。如果主文内容不明确,将导致裁决无法在法院获得强制执行。例如,裁定继续履行合同,应尽可能明确履行的具体内容和标准。 与裁决理由部分的一致性 :主文的结论必须与裁决书中“事实认定”和“裁决理由”部分的逻辑推演和论证结果完全一致,不能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 第四步:撰写裁决主文的常见格式与技巧 分项列明 :对于复杂的、包含多项请求的案件,主文应采用分项(如“一、二、三、…”或“1. 2. 3. …”)的方式逐条列明,使结构清晰,一目了然。 使用规范性法律语言 :使用“予以支持”、“予以驳回”、“承担”、“支付”、“返还”等规范的法律术语。 注意细节 :金额需同时使用阿拉伯数字和中文大写数字,以防篡改。例如:“人民币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期限的起算点要明确,如“自本裁决作出之日”或“自本裁决送达之日”。 避免在主文中阐述理由 :主文是结论部分,不应包含论证过程或解释性文字。所有说理内容应在“裁决理由”部分充分阐述。 第五步:裁决主文撰写不当的法律后果 如果裁决主文撰写不规范,可能引发严重的法律问题: 无法执行 :主文模糊不清将导致胜诉方无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法院撤销或不予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和第六十三条,如果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或者裁决书漏裁事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撤销或不予执行该裁决。主文撰写不当可能构成此类情形。 被要求补正或解释 :对于裁决书中文字、计算错误或者已经裁决但在裁决书中被遗漏的事项,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庭补正。但补正范围有限,若主文存在根本性模糊,则难以通过补正程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