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法中的“安定操作”
字数 962 2025-11-23 18:31:37
证券法中的“安定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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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概念
“安定操作”是指在证券承销过程中,当证券上市后价格面临下行压力时,主承销商为稳定该证券的市场价格,防止其跌破发行价而采取的一系列买入证券的市场行为。其核心目的是“熨平”股价在发行初期的剧烈波动,保障发行成功,维护投资者对新股发行的信心。在法律性质上,它是在特定条件下被豁免的、合法的市场操纵行为。 -
产生原因与必要性
新股发行后,短期内可能出现供给大于需求的局面,导致股价下跌。这会对发行人、投资者和承销商造成不利影响。“安定操作”的必要性在于:- 对发行人:确保发行成功,维护公司市场形象,避免上市即破发的尴尬。
- 对投资者:保护中签投资者及二级市场初期买入者的利益,避免因短期供需失衡造成非理性损失。
- 对承销商:完成承销义务,维护与发行人的长期合作关系及自身市场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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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边界与监管要求
为防止“安定操作”演变为真正的市场操纵,法律为其设定了严格的合法边界,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目的正当性:唯一目的是防止或延缓证券价格下跌,而非人为推高价格。
- 时间限制性:仅在证券发行后的一段特定期间内(如上市后的初始阶段)进行。
- 价格限制性:安定操作的买入价不得高于证券的发行价。
- 信息披露性:必须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承销商需在招股说明书中明确提示可能进行安定操作,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向市场公开其稳定股价的行为。
- 监管报备:通常需要事先向证券监管机构报备安定操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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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操作手段
常见的安定操作手段包括:- “绿鞋”机制:最典型和制度化的方式。承销商被授予一项超额配售选择权,可按发行价从发行人那里购买不超过包销数额15%的额外证券。当股价跌破发行价时,承销商用这部分资金在市场上买入股票以支撑股价。
- 单纯买入:在市场上直接买入该证券。
- 发布稳定报价:报出买入价,为市场提供流动性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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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风险与法律后果
一旦超出合法边界,“安定操作”即构成违法的市场操纵行为(如《证券法》禁止的“连续交易操纵”)。违法风险点包括:- 在价格稳定期结束后继续操作。
- 将股价稳定在发行价之上。
- 未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 与其他账户合谋进行对倒等虚假交易。
若被认定为违法,相关责任主体(承销商等)将面临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并可能承担对投资者的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