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词条:劳动合同的续延
字数 1284 2025-11-25 17:05:50
《劳动合同法》词条:劳动合同的续延
第一步:基本概念与定义
劳动合同的续延,是指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因出现法定特殊情形,劳动合同的效力依法自动延续,直至该法定情形消失时,合同方可终止。其核心特征是“法定性”和“自动性”,即无需双方当事人另行协商一致签订续订协议,法律直接规定原合同效力持续。
第二步:与相关概念的区别(核心辨析)
理解“续延”的关键在于区分它和另一个相似概念——“续订”。
- 劳动合同的续延:是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延续,目的在于保护特定情形下劳动者的权益。它并非基于双方新的合意,而是原合同效力在法定条件下的延长。续延期间通常视为同一劳动合同的连续履行。
- 劳动合同的续订:是指原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当事人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它基于双方新的合意,可能变更原合同的内容(如岗位、薪酬等),从而建立一个新的劳动合同关系。
第三步:法定续延的具体情形(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及相关规定,出现以下情形时,即使合同期满,也应续延至相应情形消失时终止:
-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合同续延至检查完成之日。
- 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合同续延至诊断明确或医学观察结束之日。
- 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合同续延至伤残等级鉴定完成并按国家有关工伤保险规定执行完毕。
-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合同续延至医疗期满之日。
-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合同续延至哺乳期结束(婴儿满1周岁)之日。
- 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合同应续延至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终止。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此为兜底条款。
第四步:续延的法律效果与实操要点
- 劳动关系持续:续延期间,劳动关系并未中断,视为原劳动合同的连续履行。
- 工龄连续计算:续延期间计入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工龄),直接影响经济补偿金、年休假、医疗期等权益的计算。
- 权利义务不变:原则上,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如工作岗位、薪酬待遇等)在续延期间应保持不变。但双方协商一致变更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终止时间:续延的终点是“法定情形消失”。例如,女职工哺乳期结束,或劳动者医疗期届满。此时,用人单位方可启动劳动合同终止程序,并依法决定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通常因合同期满终止且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条件续订而劳动者不同意时,无需支付;反之则需支付)。
- 用人单位义务:用人单位负有主动审查是否存在续延情形的法定义务。若无视法定续延情形而强行终止合同,将构成违法终止,劳动者可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支付赔偿金。
第五步:总结
劳动合同的续延是一项重要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它通过法律的强制力,在特定关键时期(如健康风险期、特殊生理期、临近退休期)为劳动者提供不间断的职业保障,防止用人单位利用合同到期规避法定责任。准确识别并执行劳动合同的续延,是合规用工的关键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