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的听证笔录内容
字数 636 2025-11-25 23:46:24

行政许可的听证笔录内容

行政许可的听证笔录是记录听证过程及各方意见的法定文书,其内容需全面、客观、准确。以下逐步说明其核心要素:

  1. 基本信息

    • 包括听证事项名称、行政许可申请编号、听证时间、地点、听证主持人、记录人、参加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代理人等)的身份信息。
    • 需注明听证是否公开举行,如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记录不公开的理由。
  2. 程序性事项记录

    • 听证开始前,主持人需核对参加人身份、告知权利义务(如申请回避权、举证质证权等),这些告知内容及参加人的确认情况需逐项记录。
    • 如听证中止、终止或延期,需记录原因、时间及后续安排。
  3. 实质内容记录

    • 陈述与申辩:详细记录申请人的主张、提供的证据名称及内容;行政机关对审查意见的说明。
    • 质证与辩论:各方对证据的质证意见(如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争议焦点、辩论观点需原话或概括性记录,确保关键论点无遗漏。
    • 最后陈述:各方对听证内容的总结性意见应明确记录。
  4. 签名与确认

    • 听证结束后,笔录需交参加人核对;如有遗漏或错误,可申请补正。参加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盖章,拒绝签字的需记录原因。
    • 听证主持人、记录人也需签字,注明笔录制作日期。
  5. 法律意义

    • 笔录是行政机关作出许可决定的重要依据,未在笔录中记载的证据和意见不得作为决定依据(案卷排他性原则)。
    • 在行政复议或诉讼中,笔录可作为证明听证程序合法性的关键证据。

注意事项:笔录需使用规范法律用语,避免主观评价;时间、地点等要素必须精确;涉及专业术语时可附加解释性备注。

行政许可的听证笔录内容 行政许可的听证笔录是记录听证过程及各方意见的法定文书,其内容需全面、客观、准确。以下逐步说明其核心要素: 基本信息 包括听证事项名称、行政许可申请编号、听证时间、地点、听证主持人、记录人、参加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代理人等)的身份信息。 需注明听证是否公开举行,如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记录不公开的理由。 程序性事项记录 听证开始前,主持人需核对参加人身份、告知权利义务(如申请回避权、举证质证权等),这些告知内容及参加人的确认情况需逐项记录。 如听证中止、终止或延期,需记录原因、时间及后续安排。 实质内容记录 陈述与申辩 :详细记录申请人的主张、提供的证据名称及内容;行政机关对审查意见的说明。 质证与辩论 :各方对证据的质证意见(如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争议焦点、辩论观点需原话或概括性记录,确保关键论点无遗漏。 最后陈述 :各方对听证内容的总结性意见应明确记录。 签名与确认 听证结束后,笔录需交参加人核对;如有遗漏或错误,可申请补正。参加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盖章,拒绝签字的需记录原因。 听证主持人、记录人也需签字,注明笔录制作日期。 法律意义 笔录是行政机关作出许可决定的重要依据,未在笔录中记载的证据和意见不得作为决定依据(案卷排他性原则)。 在行政复议或诉讼中,笔录可作为证明听证程序合法性的关键证据。 注意事项 :笔录需使用规范法律用语,避免主观评价;时间、地点等要素必须精确;涉及专业术语时可附加解释性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