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中止与犯罪终止的区别
字数 1092 2025-11-26 00:12:26
犯罪中止与犯罪终止的区别
第一步:基本概念区分
犯罪中止与犯罪终止是刑法中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
- 犯罪中止: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地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状态。其核心在于“自动性”,即行为人基于自身意志而停止犯罪。
- 犯罪终止:指犯罪行为已经实施完毕,其犯罪形态(如既遂、未遂)已经固定,整个犯罪过程已经终结。它描述的是一种犯罪已经结束的客观事实状态,不涉及行为人主观上是否自愿停止。
第二步:核心差异对比
两者的根本区别体现在法律性质和时空阶段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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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性质:
- 犯罪中止是一种未完成罪的犯罪形态,是刑法明确规定的一种不继续实施犯罪的可宽恕情形。对于中止犯,法律规定了“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的宽大处理原则。
- 犯罪终止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对犯罪过程结束的一种事实描述。它本身不产生任何独立的法律后果。犯罪终止后,其法律评价取决于它终止时已构成的形态(是既遂还是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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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空阶段:
- 犯罪中止只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中,且犯罪结果尚未发生。具体而言,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和犯罪实行行为开始之后、犯罪结果发生之前。
- 犯罪终止发生在犯罪过程结束之后。即犯罪行为已经停止,犯罪形态已经固定,不可能再发生变化。
第三步:通过实例深化理解
以故意杀人罪为例:
- 犯罪中止:行为人甲持刀追杀乙,在能够继续行凶的情况下,甲幡然醒悟,主动扔下刀离开,乙得以生还。此处的“主动扔下刀离开”就是犯罪中止行为。整个犯罪过程因甲的自愿停止而中断。
- 犯罪终止:接上例,如果甲将乙砍成重伤后逃离现场,乙经抢救无效死亡。那么,当乙死亡的结果发生时,甲的犯罪(故意杀人既遂)就已经终止了。整个犯罪过程因犯罪既遂这一结果的发生而完结。
第四步:总结与归纳
可以将两者的关系理解为:犯罪中止是导致犯罪终止的一种原因(在犯罪预备和中止未造成损害的情况下),但犯罪终止更多时候是由犯罪既遂或犯罪未遂导致的。
| 对比维度 | 犯罪中止 | 犯罪终止 |
|---|---|---|
| 法律概念 | 法定的犯罪未完成形态之一 | 对犯罪结束事实的描述,非法定概念 |
| 法律后果 | 产生法定的宽恕处罚效果(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 无独立法律后果,其法律评价依附于既定的犯罪形态 |
| 发生时间 | 犯罪过程中(预备阶段或实行阶段、结果发生前) | 犯罪过程结束后 |
| 核心特征 | 自动性(行为人自愿停止) | 终局性(犯罪状态已固定,不可逆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