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让与的内部效力
字数 649 2025-11-27 04:04:52
债权让与的内部效力
第一步:概念界定
债权让与的内部效力,指债权让与在让与人(原债权人)与受让人(新债权人)之间产生的法律效果。其核心是解决债权如何从让与人转移至受让人,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变化。
第二步:效力核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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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移
- 让与人将债权全部或部分转移给受让人,受让人取得债权后成为新债权人,原债权人退出债权债务关系(若为全部转让)。
- 例如:A将对B的10万元货款债权转让给C,C即取得向B请求付款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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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权利随同转移
- 与债权相关的担保权(如抵押权、质权)、利息债权、违约金请求权等从权利,原则上随主债权自动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约定保留的除外)。
- 例如:A将对B的债权转让给C时,为该债权设立的房产抵押权也一并转移给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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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交付与告知义务
- 让与人需向受让人交付债权证明文件(如合同、借据),并告知主张债权所必需的信息(如债务人地址、履行方式)。
第三步:特殊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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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让与的效力
- 若仅转让部分债权,让与人与受让人按份额共享债权,但需通知债务人方可对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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瑕疵担保责任
- 让与人需保证所转让的债权真实、有效且无瑕疵(如不存在债务人对原债权人的抗辩权),否则需对受让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步:与外部效力的区分
- 内部效力仅约束让与人与受让人;
- 外部效力指债权让与对债务人产生的效果(如债务人应向谁履行),需以通知债务人为生效要件(详见“债权让与通知”词条)。
总结:债权让与的内部效力聚焦于让与双方之间的债权转移、从权利继承及附属义务,是债权转让关系的基础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