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中的税收饶让
第一步:税收饶让的基本概念与定义
税收饶让,又称“虚拟抵免”或“税收饶让抵免”,是国际税收协定中的一项特殊制度。它并非一个独立的税种,而是居住国(即投资者的母国)政府对跨国纳税人在来源国(即东道国)享受的税收减免优惠,视同已实际缴纳的税款,给予税收抵免的一种特殊措施。
简单来说,假设一家中国公司到A国投资,A国为了吸引外资,给予该公司免征两年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按照一般的国际税收抵免规则,中国政府在对该公司的全球收入征税时,会允许其抵免在A国已缴纳的税款。但由于A国免征了税款,该公司在A国“已缴税款”为零,因此在中国仍需就这笔在A国获得的利润补缴中国税法规定的税款。这样一来,A国给予的税收优惠实际上被中国政府的征税行为所抵消,投资者并未真正享受到实惠。
税收饶让制度就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在上例中,如果中A两国签订了包含税收饶让条款的协定,那么中国政府会“饶恕”并“让予”这种优惠,即虽然该中国公司在A国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零,但中国政府在计算税收抵免额时,会视同该公司已经按A国正常的税率(比如25%)缴纳了税款,并允许其进行抵免。这样,投资者就真正享受到了A国提供的税收优惠。
第二步:税收饶让的产生背景与目的
税收饶让制度产生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是发展中国家(通常是资本输入国)与发达国家(通常是资本输出国)在税收利益分配上相互妥协的产物。
- 资本输入国(主要是发展中国家)的目的: 为了吸引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发展中国家通常会提供包括减免税在内的各种优惠政策。但如果投资者的居住国(发达国家)不承认这些减免的税款,仍按本国税率补征差额,那么发展中国家让渡的税收利益就会直接转化为发达国家政府的财政收入,其优惠政策的效果大打折扣,无法有效吸引外资。
- 资本输出国(主要是发达国家)的目的: 发达国家起初对税收饶让持谨慎甚至反对态度,认为它侵蚀了本国的税基,是一种不合理的税收援助。但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为了促进本国资本输出、保障本国投资者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同时也作为对发展中国家的一种经济援助形式,许多发达国家开始接受并在税收协定中列入税收饶让条款。
因此,税收饶让的核心目的是确保跨国投资者能够实际享受到来源国提供的税收优惠,从而使来源国的税收优惠政策真正发挥吸引投资的作用,促进国际资本向发展中国家流动。
第三步:税收饶让的运作机制与关键要素
税收饶让的实施依赖于国家间签订的双边税收协定,其具体运作机制包含以下几个关键要素:
- 适用对象: 通常是跨国纳税人在来源国取得的特定类型的所得,如营业利润、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协定会明确列出适用税收饶让的所得项目。
- 饶让方式:
- 差额饶让: 对来源国规定的税率低于协定限制税率(即来源国在协定中承诺对外国投资者适用的最高税率)的差额部分给予饶让。例如,协定限制税率为10%,但来源国为鼓励投资实际按5%征税,居住国对这5%的差额视同已纳税款予以抵免。
- 普通饶让: 对来源国税法规定的减免税优惠全部予以饶让。这是更常见的方式,即居住国对来源国税法规定的减免税部分,无论多少,都视同已纳税款给予抵免。
- 抵免限额: 税收饶让抵免并非无限制的。居住国允许抵免的税额(包括视同已纳的税款),不得超过该笔所得按居住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这是为了防止税收饶让被滥用,导致居住国对纳税人的其他所得进行“倒贴”。
- 时间限制: 税收饶让条款通常不是永久性的,协定中会规定其有效期限(如10年或15年),到期后需经双方重新谈判决定是否延续。
第四步:税收饶让的法律性质与争议
税收饶让是国际税法上的一个特殊安排,其法律性质值得探讨:
- 它是对来源国税收管辖权的尊重与支持: 居住国通过承认来源国的税收减免,间接支持了来源国运用税收政策工具引导经济发展的主权权利。
- 它是居住国单方面让渡税收利益的行为: 税收饶让并非来源国与居住国之间的税收分享,而是居住国为了更长远的战略利益(如保障海外投资安全、促进国际经济合作)而主动放弃的一部分税收收入。
然而,税收饶让也存在争议:
- 公平性质疑: 有人认为它可能造成境内投资与境外投资之间的税收不公平,对留在国内投资的纳税人不利。
- 有效性争议: 随着国际反避税合作(如BEPS,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项目)的加强,以及全球最低税等新规则的出现,传统的以税收优惠竞争吸引投资的方式受到挑战,税收饶让的实际效用和必要性也在被重新评估。一些发达国家已开始逐步取消在新签协定中的税收饶让条款。
第五步:税收饶让在中国的实践
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重要的资本输入国与输出国,在税收饶让方面有着丰富的实践。
- 作为资本输入国: 在中国改革开放初期及此后很长一段时间,为了吸引外资,中国在与众多发达国家(如日本、英国、德国、加拿大等)签订的双边税收协定中,都积极争取并纳入了税收饶让条款,确保来华投资者能切实享受到中国的税收优惠(如“两免三减半”等)。
- 作为资本输出国: 随着中国从资本输入国向资本输入输出双向大国转变,中国在与一些发展中国家(如部分非洲、东南亚国家)签订的税收协定中,也开始作为居住国提供税收饶让条款,以鼓励和保护中国的对外投资。
总之,税收饶让是国际税收协调中的一个重要工具,深刻反映了国家间在税收利益分配上的博弈与合作。理解它,有助于把握国际投资流动背后的税收动因和国际经济法的复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