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既遂
字数 864 2025-11-10 00:08:38
犯罪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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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概念
犯罪既遂,通俗地说,就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已经完全齐备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它是与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相对的一种犯罪完成形态。认定犯罪既遂的核心标准是“构成要件齐备说”,即行为是否完全满足了刑法条文对某个具体罪名描述的全部要求。 -
既遂的判断标准
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既遂,关键在于分析其是否完全符合具体罪名的构成要件。根据不同类型的犯罪,其既遂标准也各有侧重:- 结果犯:以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为既遂标志。例如,故意杀人罪以造成被害人死亡为既遂;抢劫罪以取得财物为既遂。
- 危险犯:以行为足以造成某种法定的现实危险状态为既遂标志,不要求实际损害结果发生。例如,放火罪,只要实施了放火行为并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即使火被及时扑灭,也构成既遂。
- 行为犯:以完成法定的犯罪行为为既遂标志,不要求产生具体结果或危险状态。例如,诬告陷害罪,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向司法机关告发、捏造犯罪事实的行为,即构成既遂,而不论被诬告者是否因此受到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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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遂与未完成形态的区别
理解犯罪既遂,需要将其与犯罪的未完成形态(预备、未遂、中止)进行对比。- 与犯罪预备的区别:预备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创造条件,尚未着手实行犯罪。而既遂是已经着手并完成了犯罪。
- 与犯罪未遂的区别:未遂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未得逞”指的就是没有完全齐备犯罪既遂所要求的全部构成要件。例如,举枪杀人但未能击中,是故意杀人罪的未遂。
- 与犯罪中止的区别:中止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其核心在于“自动性”,即行为人主观上主动停止。如果行为在客观上本可继续完成,但行为人主动停止,则成立中止而非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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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既遂的刑事责任
根据中国刑法,对于犯罪既遂,应当直接按照刑法分则中该罪名的具体规定来定罪量刑。刑法分则条文所规定的法定刑,原则上都是以犯罪既遂为模式设定的。因此,犯罪既遂是承担完整刑事责任的形态。在司法实践中,绝大多数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都是犯罪既遂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