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转让中的债权让与内部效力
字数 709 2025-12-01 03:39:45
合同转让中的债权让与内部效力
第一步:债权让与内部效力的基本概念
债权让与内部效力指原债权人(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因债权转让合同产生的法律效果。核心是债权从让与人转移至受让人,受让人取得债权人的法律地位。
第二步:内部效力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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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归属转移:
- 让与人将债权完全转移给受让人,受让人成为新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
- 让与人不得再向债务人主张债权,或重复转让同一债权(违反则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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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权利随主债权转移:
- 与债权相关的担保权(如抵押权、质权)、利息请求权、违约金请求权等从权利,原则上随主债权自动转移至受让人(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约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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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交付与告知义务:
- 让与人需向受让人交付债权证明文件(如合同、借据),并告知主张债权所需信息(如债务人地址、履行方式等)。
第三步:内部效力的限制与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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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特别约定:
- 若双方约定仅转让部分债权,或保留某些权利(如利息请求权),则按约定处理。
- 约定不得对抗善意债务人(如债务人已按原债权人指示向受让人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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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强制性规定:
- 具有人身专属性的债权(如抚养费请求权)不得转让。
- 法律规定需经批准、登记的债权(如涉外债权),未完成手续则内部效力待定。
第四步:内部效力与外部效力的区分
- 内部效力聚焦于让与人与受让人的关系,受让人取得债权后,需另行通知债务人才能对其生效(即外部效力)。
- 若未通知债务人,债务人仍向原债权人履行,债务消灭,受让人仅能向让与人追究违约责任。
第五步:违反内部效力的法律责任
- 让与人若未按约定转移债权(如转让不存在的债权、隐瞒债务人的抗辩权),需向受让人承担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包括赔偿损失、返还转让价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