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股权利金支付违约追索机制
字数 805 2025-12-05 03:33:56
类别股权利金支付违约追索机制
第一步:概念界定
类别股权利金支付违约追索机制,是指当类别股股东(如优先股股东)未按约定向公司或其他股东支付权利金(如优先股股息、特定费用)时,公司或相关权利人依法或依合同约定向其追索欠款及违约责任的制度。其核心是保障权利金支付的强制执行力,维护交易公平。
第二步:适用场景与触发条件
- 适用场景:常见于优先股协议、投资协议等约定类别股股东需定期或条件性支付权利金的场景。
- 触发条件:
- 未在约定期限内支付权利金;
- 支付金额不足或方式不符合约定;
- 经催告后仍拒不履行义务。
第三步:追索主体与对象
- 追索主体:公司(通过董事会或管理层)、其他类别股股东(如协议约定连带权利时)。
- 追索对象:违约的类别股股东或其担保人(如有)。
第四步:追索方式与程序
- 非诉程序:
- 发送书面催告通知,明确欠款金额、宽限期及违约责任;
- 协商分期支付、债务重组等和解方案。
- 诉讼程序:
- 向法院提起支付欠款之诉,申请财产保全;
- 依据合同条款主张违约金、利息损失等。
第五步:违约责任与救济措施
- 经济责任:支付欠款本金、逾期利息、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 权利限制:
- 暂停违约股东的表决权、分红权等部分股东权利;
- 触发股份回购或强制转让条款。
- 极端措施:若恶意违约,可能通过股东会决议除名或减资注销其股份。
第六步:法律依据与合同约定
- 公司法:依赖股东平等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如《公司法》第20条)。
- 合同条款:权利金支付义务需在类别股章程或股东协议中明确约定,包括支付标准、违约后果、争议解决方式等。
第七步:风险防范与实操建议
- 事前防范:在协议中设置担保条款(如质押股权)、分期支付机制。
- 事中监控:建立权利金支付台账,定期审计。
- 事后应对:及时启动追索程序,避免超过诉讼时效(通常3年)。
通过以上步骤,该机制可有效约束类别股股东的支付义务,降低公司现金流风险,保障全体股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