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词条:劳动合同的履行中止
字数 903 2025-12-05 03:39:07
《劳动合同法》词条:劳动合同的履行中止
第一步:概念界定
劳动合同的履行中止,是指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因出现特定法定或约定事由,导致劳动合同约定的主要义务(如劳动者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支付报酬等)暂时停止履行,但劳动关系在法律上依然存存的状态。中止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处于冻结状态,待中止事由消失后,合同可恢复履行。
第二步:中止的法定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常见中止情形包括:
- 劳动者应征入伍或履行法定义务(如担任人大代表参会期间);
- 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如拘留、逮捕,但未被最终定罪);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中止(需书面明确中止期限和条件);
-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暂时无法履行(如自然灾害、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停薪留职协议)。
第三步:中止期间的法律后果
-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工资,但双方另有约定或地方规定有特别要求的除外(如部分省份要求支付生活费);
- 社会保险:中止期间社会保险是否继续缴纳,需根据地方政策或协议约定(通常可暂停缴纳,但年限不计算为连续工龄);
- 合同期限:中止时间不计入劳动合同期限,合同终止时间相应顺延;
- 劳动者权益:劳动者不再享有提供劳动相关的权利(如加班费、奖金),但保留劳动关系身份(如医疗期、工伤认定资格可能受影响)。
第四步:中止的结束与恢复履行
- 中止事由消失后(如劳动者获释、不可抗力消除),双方应恢复合同履行;
- 恢复程序:用人单位应通知劳动者返岗,劳动者无正当理由拒不返岗的,可能构成违纪;
- 中止期满未恢复:若约定中止期满后中止事由仍存续,可能转为合同解除或终止(需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第五步:注意事项
- 书面协议:协商中止必须签订书面协议,明确中止起止时间、权利义务安排,避免被认定为违法解除;
- 程序合法性:单方中止需有法定依据,否则可能被认定为未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可主张解除并索要经济补偿;
- 地方政策差异:如北京、江苏等地对中止期间社保缴纳有特别规定,需优先适用地方规则。
总结:履行中止是劳动关系存续下的暂停机制,需严格符合法定条件并规范操作,否则可能引发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