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
字数 1311 2025-11-08 21:38:09
正当防卫
第一步:基本概念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为了保护合法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非法伤害,而进行的必要反击。这种行为在法律上不被认为是犯罪,不需要负刑事责任。
第二步:核心构成要件(成立条件)
要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正当防卫,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条件,缺一不可:
- 防卫起因:必须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
- “不法侵害”是指违反法律、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如杀人、抢劫、强奸、非法入侵等。
- “现实”意味着侵害是客观存在的,不是防卫人主观想象或推测的。如果侵害根本不存在,行为人误以为存在而进行“防卫”,则可能构成“假想防卫”,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 防卫时间:必须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 这意味着侵害行为已经着手实施,且尚未结束。不能对尚未开始的侵害或已经停止的侵害进行“防卫”。
- 例如,歹徒已经举刀砍来,或者正在抢夺财物,此时可以防卫。但如果歹徒已被制服、求饶或已经逃跑,侵害已经停止,再对其进行攻击,就可能构成“防卫不适时”(事后防卫),属于故意犯罪。
- 防卫意图:必须具有防卫的意思。
- 即行为人主观上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而不是出于报复、挑衅等其他目的。
- 如果双方约好打架(互殴),则一般不认定为正当防卫,因为缺乏纯粹的防卫意图。
- 防卫对象: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
- 防卫行为只能对实施侵害行为的人进行,不能损害无关的第三方。
- 防卫限度: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 这是最关键也最复杂的一点。防卫行为必须是制止侵害所必需的。如果防卫行为造成的损害与侵害行为可能造成的损害相比,悬殊过大,则可能构成“防卫过当”。
第三步:特殊规定——特殊防卫权
为了鼓励公民勇敢同严重暴力犯罪作斗争,法律对正当防卫有特殊规定,即“特殊防卫权”,俗称“无限防卫权”。
- 规定内容: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 核心理解:
- 适用范围窄: 仅针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对于一般的殴打、侮辱或财产犯罪,不适用此规定,仍需考虑防卫限度。
- 法律后果: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造成侵害者死亡,也一律认定为正当防卫,不设限度要求。这解除了公民在面对极端暴力时的后顾之忧。
第四步:法律后果的区分
根据防卫行为是否符合上述条件,会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
- 正当防卫: 完全符合所有要件,包括在特殊防卫权情形下。法律后果是不负刑事责任。
- 防卫过当: 符合前四个要件,但“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法律后果是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假想防卫/防卫不适时: 不符合起因或时间要件。不构成正当防卫,根据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错,可能构成过失犯罪或意外事件。
总结: 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但其适用有严格的条件限制。核心在于行为的“正当性”和“必要性”,即必须是为了对抗“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且手段不能“明显过当”。特殊防卫权是针对极端情况的例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