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续延
字数 1244 2025-12-09 00:58:39

劳动合同的续延

第一步:基本概念界定
劳动合同的续延,是指劳动合同期满时,由于存在法定特殊情形,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必须自动顺延,直至该法定情形消失时方可终止。它与“续订”的核心区别在于:续延是法定强制性延长,无需双方当事人另行协商或达成合意;而续订是约定行为,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新的合同。续延期间,原劳动合同的除期限外的其他条款(如薪酬、岗位等)继续有效。

第二步:法定续延情形的具体列举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及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时,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情形消失时终止:

  1.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的。 这是基于职业健康保护的特殊需要。
  2.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此时需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执行,可能续延至伤残等级鉴定完成并享受相应待遇为止。
  3.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医疗期是法定治疗休息期限,在此期间不得终止合同。
  4.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此为对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
  5.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旨在保护工作年限较长、再就业能力较弱的老职工。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例如,担任专职工会主席、副主席或委员的,其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其任期届满(但《工会法》有特别规定);基层集体协商代表在其履行代表职责期间,劳动合同期限也自动延长至完成履职。

第三步:续延的期限与结束
续延的期限是弹性的,取决于法定情形的存续时间。例如:

  • 医疗期的长短根据劳动者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合同续延至医疗期满。
  • 女职工的“三期”,合同续延至哺乳期结束(婴儿满一周岁)。
  • 疑似职业病的医学观察期或诊断期结束,法定续延即告终止。
    只有当上述法定情形消失(如医疗期结束、哺乳期满、职业病诊断明确等),劳动合同方可在续延期满时依法终止。用人单位此时终止合同,仍需依法支付经济补偿(但劳动者因第2点原因导致合同期满终止的,按工伤保险规定处理)。

第四步:操作要点与法律后果

  1. 自动性:只要法定情形出现,续延即自动发生,无需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作出任何意思表示。用人单位不得以“合同期满”为由单方终止,否则构成违法终止劳动合同,需承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标准二倍)的法律责任。
  2. 通知义务:虽然合同是法定续延,但实践中,建议用人单位在原因定期限届满前,向劳动者发出书面通知,告知因其存在某种法定情形(如仍在医疗期内),原劳动合同依法顺延至该情形结束。这有助于避免争议。
  3. 续延期间的关系:续延期间,双方劳动关系持续,用人单位仍需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支付工资(或病假工资)等。续延的期限计入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4. 续延结束后的处理:法定情形消失后,用人单位可选择终止合同(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或与劳动者协商续订新的劳动合同。若决定终止,应依法履行通知、办理离职手续等程序。
劳动合同的续延 第一步:基本概念界定 劳动合同的续延,是指劳动合同期满时,由于存在法定特殊情形,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必须自动顺延,直至该法定情形消失时方可终止。它与“续订”的核心区别在于:续延是法定强制性延长,无需双方当事人另行协商或达成合意;而续订是约定行为,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新的合同。续延期间,原劳动合同的除期限外的其他条款(如薪酬、岗位等)继续有效。 第二步:法定续延情形的具体列举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及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时,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情形消失时终止: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的。 这是基于职业健康保护的特殊需要。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此时需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执行,可能续延至伤残等级鉴定完成并享受相应待遇为止。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医疗期是法定治疗休息期限,在此期间不得终止合同。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此为对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旨在保护工作年限较长、再就业能力较弱的老职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例如,担任专职工会主席、副主席或委员的,其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其任期届满(但《工会法》有特别规定);基层集体协商代表在其履行代表职责期间,劳动合同期限也自动延长至完成履职。 第三步:续延的期限与结束 续延的期限是弹性的,取决于法定情形的存续时间。例如: 医疗期的长短根据劳动者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合同续延至医疗期满。 女职工的“三期”,合同续延至哺乳期结束(婴儿满一周岁)。 疑似职业病的医学观察期或诊断期结束,法定续延即告终止。 只有当上述法定情形消失(如医疗期结束、哺乳期满、职业病诊断明确等),劳动合同方可在续延期满时依法终止。用人单位此时终止合同,仍需依法支付经济补偿(但劳动者因第2点原因导致合同期满终止的,按工伤保险规定处理)。 第四步:操作要点与法律后果 自动性 :只要法定情形出现,续延即自动发生,无需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作出任何意思表示。用人单位不得以“合同期满”为由单方终止,否则构成违法终止劳动合同,需承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标准二倍)的法律责任。 通知义务 :虽然合同是法定续延,但实践中,建议用人单位在原因定期限届满前,向劳动者发出书面通知,告知因其存在某种法定情形(如仍在医疗期内),原劳动合同依法顺延至该情形结束。这有助于避免争议。 续延期间的关系 :续延期间,双方劳动关系持续,用人单位仍需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支付工资(或病假工资)等。续延的期限计入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续延结束后的处理 :法定情形消失后,用人单位可选择终止合同(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或与劳动者协商续订新的劳动合同。若决定终止,应依法履行通知、办理离职手续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