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保护法中的“资源审计”制度
字数 1811 2025-12-09 15:19:21
资源保护法中的“资源审计”制度
第一步:概念基础与核心定义
“资源审计”制度,是指由法定的审计机构或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依据资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会计准则,独立、客观、系统地对一个国家、地区、政府部门、企业或其他组织在特定时期内自然资源(如土地、水、矿产、森林、草原、海洋等)的存量、流量、消耗、保护、恢复、管理绩效及相关财政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查、鉴证与评价,并出具审计报告的一系列程序和规范的总称。其本质是一种针对自然资源资产负债和管理责任的特殊监督与问责工具。
第二步:制度的主要目标与功能
- 摸清家底:通过审计,核实自然资源的实际数量、质量、分布及变化情况,为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建立资源台账提供可靠数据基础。
- 监督权责:审查资源管理者和使用者(主要是政府和相关企业)是否依法履行资源保护与管理职责,资源开发、利用、保护、修复等活动的合法合规性,以及相关资金使用的真实性与效益。
- 评价绩效:评估资源政策的执行效果、资源利用效率、生态保护成效以及可持续发展水平,为政策优化和管理改进提供依据。
- 预警风险:揭示资源过度消耗、生态环境破坏、资金挪用浪费等问题及其潜在风险,及时发出预警。
- 强化问责:审计结果作为考核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以及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推动责任落实。
第三步:审计的主要类型与内容
- 按审计对象划分:
- 政府资源审计:主要针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资源、生态环境、财政等主管部门,审计其资源管理政策的执行、资源保护目标的实现、资源相关财政资金的征收、分配和使用等情况。
- 企业资源审计:主要针对从事资源开采、利用、加工等活动的企业,审计其资源消耗、污染物排放、生态修复义务履行、环境信息披露的真实性以及相关税费的缴纳情况。
- 按审计内容划分:
- 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审计:关注自然资源资产的实物量与价值量的变化,负债(如资源耗减、环境损害)的确认与计量。
- 资源管理与保护政策执行情况审计:审查资源总量控制、生态保护红线、有偿使用、生态补偿等政策的落实效果。
- 资源相关资金审计:包括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土地出让金、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等征收、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
- 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审计:对重大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资源消耗水平等进行审计。
第四步:制度的实施流程与关键环节
- 审计计划与准备:审计机关根据法律法规、国家战略和风险研判确定审计项目,组成审计组,进行前期调查,制定审计方案。
- 审计实施:
- 数据收集与分析:获取资源监测数据、统计报表、会计资料、管理文件、空间地理信息等。
- 实地核查与验证:通过现场勘查、技术检测、询问访谈等方式,验证数据的真实性和管理行为的实际情况。
- 绩效评估:运用资源效率指标、生态服务价值评估等方法,对资源管理使用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进行综合分析。
- 审计报告与结果形成:在获取充分、适当证据的基础上,形成审计发现、结论和建议,出具审计报告。报告需客观反映问题,评价绩效,提出改进建议。
- 结果反馈与整改:将审计报告送达被审计单位,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涉密信息除外)。被审计单位需针对问题进行整改,审计机关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 结果运用与问责:审计结果正式提交给本级政府和人大常委会,并移送组织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等,作为干部监督考核、责任追究和决策管理的重要参考。
第五步:制度的意义与面临的挑战
- 意义:它标志着资源保护从传统的行政监管向融合了经济监督、绩效评价和离任问责的综合性治理升级。它将资源的“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数量管理”与“质量管理”、“过程管理”与“结果问责”紧密结合起来,是落实“山水林田湖草沙是生命共同体”理念、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制度创新。
- 挑战:
- 技术挑战:自然资源(尤其是生态资产)的计量、定价、负债确认在方法论上仍存在难点,数据获取与整合的技术门槛高。
- 协同挑战:涉及多部门(审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林业、统计等)的数据共享与工作协调,机制需进一步理顺。
- 能力挑战:对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提出更高要求,需同时具备审计、资源环境、地理信息等多学科背景和技能。
- 法治衔接:审计发现问题的责任认定、追究与现有资源保护、刑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的衔接需进一步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