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裁决的补正
字数 684 2025-11-10 13:19:22
仲裁裁决的补正
第一步:概念与定义
仲裁裁决的补正指仲裁庭对已作出的裁决书中存在的书写、打印、计算错误或类似技术性疏漏进行更正的程序。此类错误不影响裁决的实质内容,例如:
- 当事人名称拼写错误;
- 金额数字与文字表述不一致;
- 裁决书页码缺失或日期错误。
补正的目的在于确保裁决书形式与实质内容一致,避免因技术性问题引发执行争议。
第二步:补正的启动条件
- 依申请启动:当事人在收到裁决书后特定期间内(如《仲裁法》规定的30日内)发现错误,可书面请求仲裁庭补正。
- 依职权启动:仲裁庭自行发现错误,可在裁决生效后的合理期限内主动补正。
- 错误范围限制:仅限技术性错误,不得涉及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实体内容(例如不能变更责任比例或赔偿金额)。
第三步:补正程序与形式要求
- 审查与决定:仲裁庭需审查错误是否属于可补正范围,必要时可听取当事人意见。
- 补正形式:以书面"补正裁定"或"补充裁决书"形式作出,与原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送达与时效:补正文件送达当事人后生效,若原裁决已进入执行阶段,需同时送达执行法院。
第四步:法律效力与救济途径
- 补正内容视为原裁决的组成部分,不影响原裁决的既判力和执行效力。
- 当事人对补正决定不服的,可依据仲裁规则申请仲裁庭复核,但通常不得单独就补正内容提起诉讼或申请撤销裁决(因未涉及实体权利)。
第五步:实践注意事项
- 补正程序需严格遵循仲裁规则中的期限要求,超期申请可能被驳回。
- 若错误涉及实体问题(如漏裁请求),需通过"补充裁决"程序而非补正程序处理。
- 部分仲裁规则允许仲裁庭在补正前给予当事人陈述意见的机会,以保障程序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