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陈述
字数 1136 2025-11-08 21:48:18
虚假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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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定义
虚假陈述是指在证券发行、交易及相关活动中,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规定,通过文件、公告或其他方式,对证券发行、交易及相关活动的事实、性质、前景、法律等事项作出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含有重大遗漏的或产生误导的陈述。 -
核心构成要素
要认定一个行为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虚假陈述,通常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核心要素:- 行为主体:主要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发行人(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重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为其提供服务的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 行为违法性:行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信息披露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规定。
- 具体表现形式:主要有三种:
- 虚假记载:指在信息披露文件中虚构不存在的事实,如虚增利润、虚构资产。
- 误导性陈述:指信息披露文件中的表述存在歧义、语意模糊,或故意使用不完整的陈述,致使投资者产生错误判断。
- 重大遗漏:指信息披露文件中未记载依法必须披露的重要事项或情节,使得文件内容不完整。
- 重大性:该不实陈述所涉及的信息必须是“重大信息”,即一个理性的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时极有可能认为重要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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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类型与发生场景
根据发生的阶段和载体,虚假陈述主要分为:- 发行市场的虚假陈述:发生在证券首次公开发行(IPO)阶段。例如,在招股说明书中虚报公司财务状况,以骗取证券监管部门的发行核准和投资者的认购。
- 交易市场的虚假陈述:发生在证券上市交易后的持续信息披露阶段。例如,在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中粉饰业绩;或者不及时披露可能对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诉讼、担保、关联交易等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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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后果与民事责任
虚假陈述会引发严重的法律后果,尤其是对投资者的民事责任。- 归责原则:通常采用过错推定原则。即一旦虚假陈述被认定,法律首先推定发行人、上市公司有过错,需要承担赔偿责任。除非他们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对于中介机构,则需要证明其已经勤勉尽责,仍未能发现错误,才可以免责。
- 赔偿计算:投资者的损失赔偿通常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买入价与卖出价或基准价的差额)、佣金和印花税等。核心是确定一个“虚假陈述揭露日”,从该日起,市场开始消化虚假陈述被揭穿的影响,股价下跌导致的损失被认定为与虚假陈述有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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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与行政执法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如中国证监会)对虚假陈述行为拥有强大的执法权。- 调查权:可以依法对涉嫌虚假陈述的主体进行调查。
- 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改正、暂停或吊销业务许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会进行处罚,如市场禁入。
- 刑事责任衔接:如果虚假陈述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如“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