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保护法中的“资源核算”制度
字数 1244 2025-12-10 09:49:33

资源保护法中的“资源核算”制度

第一步:概念界定与核心内涵
“资源核算”制度,是指国家为全面、准确掌握自然资源资产的数量、质量、价值、分布及其变动情况,运用统计、会计、国民经济核算等方法,对一定时期和空间范围内的自然资源进行系统计量、评估、入表和报告的法律制度。其核心是将自然资源作为资产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与管理体系,改变以往忽视资源环境价值的传统发展评价方式。

第二步:制度建立的根本目的与必要性

  1. 摸清家底:精确掌握各类自然资源(如土地、水、矿产、森林、草原、湿地等)的实物存量、质量等级与空间分布,为科学决策提供数据基础。
  2. 价值显化:通过评估自然资源的经济价值、生态价值和社会价值,使其在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本效益分析中得以体现,纠正“资源无价”的观念。
  3. 评估发展质量:将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推动衡量发展从单纯看GDP增长转向考核“绿色GDP”或“生态GDP”。
  4. 落实主体责任: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生态补偿等制度提供量化依据和考核标尺。
  5. 服务市场配置:为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交易、有偿使用、抵押担保等市场化行为提供价值评估基础。

第三步:制度的主要内容与运行机制

  1. 核算内容:主要包括实物量核算和价值量核算。实物量核算记录资源的存量与流量;价值量核算则通过估价技术,将实物量转化为货币价值。
  2. 核算方法:借鉴并发展国民经济核算中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技术,通常包括资产账户(期初存量、本期增减、期末存量)和资源耗减、环境退化等流量账户。
  3. 责任主体:通常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统计、财政、生态环境等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地方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资源核算工作负责。
  4. 程序步骤:一般包括资源清查与监测、数据统计与核实、资产估价与评估、编制核算报告、审核与发布等环节。
  5. 结果应用:核算结果应用于国家与地方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源总量管理与效率控制、政策绩效评估、领导干部审计考核等多个管理决策环节。

第四步:在法律体系中的体现与关联制度
该制度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基础性制度。《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明确要求“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在《森林法》、《水法》、《土地管理法》等单行法中有资源调查、统计的相关规定。它与“资源资产负债表”、“资源产权登记”、“资源有偿使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制度紧密衔接、互为支撑。核算数据是这些制度得以有效实施的前提。

第五步:实践挑战与发展方向

  • 挑战:资源(尤其是生态资源)的价值评估方法复杂,市场参照少,技术标准不统一;跨部门数据共享与整合存在壁垒;动态监测与核算成本较高。
  • 方向:未来将致力于完善资源分类标准、统一估价技术规范、建立常态化动态更新机制、推动核算结果在宏观决策和绩效考核中的深度应用,并逐步探索将资源核算结果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绿色国民经济核算),最终实现经济社会发展“账”与自然资源“账”的并表管理。
资源保护法中的“资源核算”制度 第一步:概念界定与核心内涵 “资源核算”制度,是指国家为全面、准确掌握自然资源资产的数量、质量、价值、分布及其变动情况,运用统计、会计、国民经济核算等方法,对一定时期和空间范围内的自然资源进行系统计量、评估、入表和报告的法律制度。其核心是将自然资源作为资产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与管理体系,改变以往忽视资源环境价值的传统发展评价方式。 第二步:制度建立的根本目的与必要性 摸清家底 :精确掌握各类自然资源(如土地、水、矿产、森林、草原、湿地等)的实物存量、质量等级与空间分布,为科学决策提供数据基础。 价值显化 :通过评估自然资源的经济价值、生态价值和社会价值,使其在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本效益分析中得以体现,纠正“资源无价”的观念。 评估发展质量 :将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推动衡量发展从单纯看GDP增长转向考核“绿色GDP”或“生态GDP”。 落实主体责任 :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生态补偿等制度提供量化依据和考核标尺。 服务市场配置 :为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交易、有偿使用、抵押担保等市场化行为提供价值评估基础。 第三步:制度的主要内容与运行机制 核算内容 :主要包括实物量核算和价值量核算。实物量核算记录资源的存量与流量;价值量核算则通过估价技术,将实物量转化为货币价值。 核算方法 :借鉴并发展国民经济核算中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技术,通常包括资产账户(期初存量、本期增减、期末存量)和资源耗减、环境退化等流量账户。 责任主体 :通常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统计、财政、生态环境等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地方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资源核算工作负责。 程序步骤 :一般包括资源清查与监测、数据统计与核实、资产估价与评估、编制核算报告、审核与发布等环节。 结果应用 :核算结果应用于国家与地方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源总量管理与效率控制、政策绩效评估、领导干部审计考核等多个管理决策环节。 第四步:在法律体系中的体现与关联制度 该制度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基础性制度。《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明确要求“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在《森林法》、《水法》、《土地管理法》等单行法中有资源调查、统计的相关规定。它与“资源资产负债表”、“资源产权登记”、“资源有偿使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制度紧密衔接、互为支撑。核算数据是这些制度得以有效实施的前提。 第五步:实践挑战与发展方向 挑战 :资源(尤其是生态资源)的价值评估方法复杂,市场参照少,技术标准不统一;跨部门数据共享与整合存在壁垒;动态监测与核算成本较高。 方向 :未来将致力于完善资源分类标准、统一估价技术规范、建立常态化动态更新机制、推动核算结果在宏观决策和绩效考核中的深度应用,并逐步探索将资源核算结果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绿色国民经济核算),最终实现经济社会发展“账”与自然资源“账”的并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