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保护法中的“资源资产负债表”制度
字数 1563 2025-12-10 23:48:40
资源保护法中的“资源资产负债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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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概念与核心理念
“资源资产负债表”制度,是一种仿照企业财务会计中的资产负债表形式,对国家或特定行政区域内主要自然资源的存量、质量、变化量及价值量进行系统核算、记录与报告的创新性管理制度。其核心理念是将自然资源视作国家和地区的“资产”,将资源消耗、退化、破坏视作“负债”,旨在通过量化核算,清晰呈现某一时点资源的“家庭”状况(资产),以及因开发利用和自然变化导致的“损耗亏空”状况(负债),从而为衡量发展代价、评估管理者绩效、实施生态补偿和追究损害责任提供科学、可量化的数据基础。 -
表的构成与核算内容
该表在结构上模拟企业资产负债表,分为“资产方”和“负债方”两大部分。- 资产方:主要核算在特定时间点(如每年年底)所拥有的各类自然资源的实物存量及其估算价值。核算的资源类型通常包括土地资源(特别是耕地、林地、草地、湿地)、水资源、森林资源、矿产资源、能源资源(如煤炭、石油)以及重要的生态空间(如自然保护地)等。核算不仅记录面积、体积、储量等实物量,还探索采用科学的估价方法(如市场法、成本法、收益法等)核算其经济价值或生态系统服务价值。
- 负债方:主要核算在同一核算期内,由于人类经济活动(如开采、污染、占用)和部分自然因素导致的资源数量减少、质量下降(如水体污染、土地退化、森林蓄积量下降)所对应的价值损耗。这部分代表的是为获取当期经济收益而付出的资源环境代价,即“资源负债”。
- 净资产/权益:资产与负债的差额,理论上可以反映区域自然资源资产的净值或“家底”的厚薄变化,是衡量自然资源可持续管理和绿色发展的关键综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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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的核心技术与难点
- 资源清查与监测:编制此表的前提是建立全面、准确、动态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这需要整合国土、水利、林业、环保、统计等多个部门的现有数据,统一调查标准、空间基准和时点,实现“一张底图、一套数据”。
- 资源估价:这是最大的技术挑战。如何为无法在市场直接交易的水资源、清洁空气、森林的固碳释氧能力、湿地的净化功能等赋予科学合理的货币价值,是全球性难题。实践中,通常对市场属性强的矿产、林木等采用市场价格法,对生态服务功能则采用影子工程法、替代成本法等方法进行探索性核算。
- 负债认定与计量:如何清晰界定和量化“资源负债”,明确哪些消耗是合理的、哪些是过度的、破坏性的,并建立相应的计量模型,是制度科学性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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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的功能与法律意义
- 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它将原本模糊的生态责任转化为清晰的量化指标,为对地方政府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提供了核心依据,是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重要抓手。
- 服务科学决策与规划:通过连续编制和对比不同时期的资产负债表,可以清晰揭示资源消耗趋势、环境变化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为制定国土空间规划、资源利用上限、环境承载力预警等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持。
- 完善考核与责任追究:表中所反映的“净资产”变化情况,可作为评价地方发展质量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参考,改变过去唯GDP论的倾向。同时,为资源破坏事件中的损害赔偿数额计算提供了价值参考。
- 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通过核算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的价值,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发展生态权益交易(如碳汇、水权、排污权)奠定了价值基础,使“绿水青山”的“价格”得以初步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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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探索与未来展望
该制度目前仍处于试点和探索阶段。中国在多个地区开展了编制试点,并出台了相关的技术指南。未来发展方向包括:不断完善资源分类体系、统一估价标准、提高核算结果的可靠性与可比性;推动核算结果在领导干部审计、规划编制、政策评估、市场交易等环节的实际应用;加强核算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使其真正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绿色发展的有力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