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
字数 1416 2025-12-11 09:08:55
公司合并
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法定程序,归并为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这不同于投资或合作,合并的结果是至少一个公司法人资格消灭,其权利义务由存续或新设的公司概括承受。
第一步:合并的基本类型
公司合并主要分为两种法定形式:
- 吸收合并(存续合并):指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被吸收的公司解散,法人资格消灭。例如,A公司吸收合并B公司,合并后B公司注销,A公司存续,并承继B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权利和义务。公式可表达为:A + B = A。
- 新设合并(创设合并):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合并各方均解散,法人资格均消灭。例如,A公司与B公司合并设立全新的C公司,合并后A、B公司均注销,C公司成立,并承继A、B两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权利和义务。公式可表达为:A + B = C。
第二步:合并的核心法律程序
合并涉及多方利益,法律规定了严格的程序以确保公平:
- 董事会制定合并方案:各方董事会首先拟订详细的合并协议草案,内容需包括合并方式、资产与债务处理、职工安置、股权兑换比例等。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合并协议草案必须提交各合并方公司的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法》,此项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这是保护股东权益的关键防线。
- 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决议通过后,各方正式签订合并协议,并厘清各自资产状况。
- 履行债权人保护程序:公司应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债权人有权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或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此程序旨在防止利用合并逃避债务。
- 办理工商登记:完成上述程序后,需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吸收合并涉及存续公司的变更登记和被吸收公司的注销登记;新设合并则涉及新公司的设立登记和所有合并方的注销登记。
第三步:合并的法律效果(后果)
合并完成后,产生以下核心法律效力:
- 主体的变化:吸收合并中,被吸收公司法人资格终止;新设合并中,所有合并方终止,新公司取得法人资格。
- 权利义务的概括承继:这是合并的核心特征。存续公司或新设公司无条件地、整体地承继消灭公司的所有资产、债权、债务、知识产权、合同关系等,承继方不得进行选择性承继。
- 股东资格的转换:消灭公司的股东,其股份将按照合并协议约定的比例,转换为存续公司或新设公司的股份、股权或其他财产权利。若股东对合并持异议,通常可以行使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要求公司以公平价格收购其股权。
第四步:合并中的特殊问题与风险防范
- 合并对价:合并的本质是公司之间的交易,核心是对价的确定(即股权兑换比例)。这通常需要依赖专业的资产评估和财务审计,是各方谈判的焦点,也是潜在争议点。
- 反垄断审查:如果合并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必须事先向国家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经批准不得实施,以防止产生排除、限制竞争的后果。
- 简易合并:法律有时会规定简易程序,例如,当母公司持有子公司90%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时,母子公司的合并可简化程序,但仍需保护小股东和债权人利益。
- 风险隔离:由于债务是概括承继的,合并方必须通过详尽的尽职调查,充分了解目标公司的隐性负债(如未决诉讼、担保责任),并在合并协议中设置陈述保证条款和损失赔偿条款进行风险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