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的授权实施机关
字数 1176 2025-12-11 17:28:32

行政许可的授权实施机关

  1. 基本定义:首先,您需要理解“授权实施机关”的含义。在行政许可制度中,它特指非行政机关的组织,但通过法律、法规的直接、明确授权,获得了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特定行政许可的权力。它本身不是行政机关,但法律赋予了它在此事项上等同于行政机关的主体资格。

  2. 核心法律依据:这个概念的法律根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三条。该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被授权的组织适用本法有关行政机关的规定。”这是判断一个实施主体是否为“授权实施机关”的唯一法定标准

  3. 核心特征与识别要点:要准确识别,必须掌握其三个核心特征:

    • 权力来源法定且特定:其行政许可权必须来自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直接、明确授权,不能来自规章或行政决定。授权的内容(可以实施哪些许可)是具体、明确的。
    • 主体性质特殊:它本身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常见的有事业单位(如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社会团体(如注册会计师协会、律师协会在特定资质认定上),以及一些特定的企业(如铁路运输企业、烟草公司在某些专卖许可上)。
    • 以自己名义实施并承担责任:这是与“委托实施”最根本的区别。授权实施机关在实施被授权的行政许可时,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受理、审查、决定等行为,相关的法律文书(如许可证、不予许可决定书)盖其自己的公章,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如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或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
  4. 与相关概念的区别:明确与“委托实施”和“行政机关”的界限至关重要。

    • vs. 委托实施机关:这是最易混淆的概念。委托实施中,受托机关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许可,责任由委托机关承担,且委托依据可以是规章。而授权实施机关是以自己的名义,责任自担,依据必须是法律、法规。
    • vs. 行政机关:行政机关的行政权力是其固有的、组织法赋予的一般性权力。授权实施机关的权力是后天、单项的、由特定法律特别授予的许可权,其组织性质并非行政机关。
  5. 监督与法律责任:由于授权实施机关行使的是公权力,必须受到监督。

    • 内部监督:授权机关(即作出授权的法律、法规的制定机关)和上级主管单位对其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 外部监督:与行政机关一样,接受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可被提起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 责任承担:若其作出的行政许可违法或不当,由该组织自身承担撤销、赔偿等法律责任。对其工作人员的追责,也由其自身依法进行。
  6. 实践意义与示例:理解此概念有助于明确“谁有权管”。例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但根据《证券法》的授权,它负责证券业务许可等事项,是典型的授权实施机关。当您向证监会ORN申请许可时,您是与其发生直接的法律关系。

行政许可的授权实施机关 基本定义 :首先,您需要理解“授权实施机关”的含义。在行政许可制度中,它特指 非行政机关的组织 ,但通过 法律、法规的直接、明确授权 ,获得了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特定行政许可的权力。它本身不是行政机关,但法律赋予了它在此事项上等同于行政机关的主体资格。 核心法律依据 :这个概念的法律根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三条。该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被授权的组织适用本法有关行政机关的规定。”这是判断一个实施主体是否为“授权实施机关”的 唯一法定标准 。 核心特征与识别要点 :要准确识别,必须掌握其三个核心特征: 权力来源法定且特定 :其行政许可权必须来自 法律或行政法规 的直接、明确授权,不能来自规章或行政决定。授权的内容(可以实施哪些许可)是具体、明确的。 主体性质特殊 :它本身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常见的有 事业单位 (如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社会团体 (如注册会计师协会、律师协会在特定资质认定上),以及一些特定的 企业 (如铁路运输企业、烟草公司在某些专卖许可上)。 以自己名义实施并承担责任 :这是与“委托实施”最根本的区别。授权实施机关在实施被授权的行政许可时, 以自己的名义 作出受理、审查、决定等行为,相关的法律文书(如许可证、不予许可决定书)盖其自己的公章,并 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如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或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 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明确与“委托实施”和“行政机关”的界限至关重要。 vs. 委托实施机关 :这是最易混淆的概念。委托实施中,受托机关以 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 实施许可,责任由委托机关承担,且委托依据可以是规章。而授权实施机关是 以自己的名义 ,责任自担,依据必须是法律、法规。 vs. 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的行政权力是其固有的、组织法赋予的一般性权力。授权实施机关的权力是后天、单项的、由特定法律特别授予的许可权,其组织性质并非行政机关。 监督与法律责任 :由于授权实施机关行使的是公权力,必须受到监督。 内部监督 :授权机关(即作出授权的法律、法规的制定机关)和上级主管单位对其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外部监督 :与行政机关一样,接受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可被提起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责任承担 :若其作出的行政许可违法或不当,由该组织自身承担撤销、赔偿等法律责任。对其工作人员的追责,也由其自身依法进行。 实践意义与示例 :理解此概念有助于明确“谁有权管”。例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但根据《证券法》的授权,它负责证券业务许可等事项,是典型的授权实施机关。当您向证监会ORN申请许可时,您是与其发生直接的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