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期间
字数 1365 2025-12-11 21:48:17

上诉期间

  1. 基本概念
    上诉期间,又称上诉期限,是法律规定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等,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不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法定时间限制。它是一个不变期间,即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不得延长。设立上诉期间的核心目的在于平衡诉讼效率与程序公正:一方面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上诉权,避免诉讼状态长期悬而未决;另一方面,确保权利人有合理的时间准备和提出上诉,以纠正可能错误的一审裁判。

  2. 具体期限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的规定,上诉期间的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 判决的上诉期间:对判决提起上诉的期限为十日。这适用于所有一审刑事判决,无论罪名与刑罚轻重。
    • 裁定的上诉期间:对裁定提起上诉的期限为五日。这主要适用于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异议等程序性裁定。
    • 起算点:上诉期间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开始计算。例如,被告人在5月1日签收一审判决书,其上诉期间从5月2日开始计算,至5月11日届满(判决)或5月6日届满(裁定)。
    • 最后一日处理:如果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节假日,则以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间届满日。
  3. 相关主体与权利
    享有上诉权的主体必须在法定期间内提出上诉,其上诉才具有法律效力,能够启动二审程序。这些主体包括:

    • 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享有独立上诉权,无需征得他人同意。
    • 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他们的上诉是代表被告人意志,需有被告人的明确授权。
    •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仅有权对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无权涉及刑事部分。
    •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应在收到请求后五日内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答复请求人。请注意:被害方并无独立的上诉权,其启动二审的途径是申请抗诉。
  4. 行使方式与逾期后果

    • 行使方式:上诉可以通过书面(提交上诉状)或口头(向法院提出,由工作人员记录在案)方式提出。上诉状既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提交,也可以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向原审法院提交的,原审法院应在法定期限内将案卷材料连同上诉状一并移送上一级法院。
    • 逾期后果:如果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提出上诉,一审判决、裁定在期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将丧失通过普通上诉程序寻求救济的权利。此后若对生效裁判不服,只能通过申诉途径,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程序),而再审的启动条件和程序远比上诉严格。
  5. 特殊情形与例外规定

    • 在途时间扣除:如果上诉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则以交邮之日(邮戳日期)为准,而不以法院收到之日为准。这保障了距离法院较远当事人的上诉权。
    • 不可抗力等原因的补救: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上诉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五日内,可以申请继续进行应在期满前完成的诉讼活动。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这是对法定期间的一种非常有限的补救措施,需由当事人提出申请并附有正当理由的证据,由法院审查决定。
    • 对附带民事部分单独上诉:仅对附带民事部分上诉的,刑事部分在上诉期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但二审法院需对全案进行审查。如果发现刑事部分确有错误,应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上诉期间 基本概念 上诉期间,又称上诉期限,是法律规定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等,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不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法定时间限制。它是一个不变期间,即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不得延长。设立上诉期间的核心目的在于平衡诉讼效率与程序公正:一方面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上诉权,避免诉讼状态长期悬而未决;另一方面,确保权利人有合理的时间准备和提出上诉,以纠正可能错误的一审裁判。 具体期限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的规定,上诉期间的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判决的上诉期间 :对判决提起上诉的期限为 十日 。这适用于所有一审刑事判决,无论罪名与刑罚轻重。 裁定的上诉期间 :对裁定提起上诉的期限为 五日 。这主要适用于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异议等程序性裁定。 起算点 :上诉期间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 第二日 起开始计算。例如,被告人在5月1日签收一审判决书,其上诉期间从5月2日开始计算,至5月11日届满(判决)或5月6日届满(裁定)。 最后一日处理 :如果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节假日,则以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间届满日。 相关主体与权利 享有上诉权的主体必须在法定期间内提出上诉,其上诉才具有法律效力,能够启动二审程序。这些主体包括: 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享有独立上诉权,无需征得他人同意。 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 :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他们的上诉是代表被告人意志,需有被告人的明确授权。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仅有权对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无权涉及刑事部分。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应在收到请求后五日内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答复请求人。 请注意 :被害方并无独立的上诉权,其启动二审的途径是申请抗诉。 行使方式与逾期后果 行使方式 :上诉可以通过 书面 (提交上诉状)或 口头 (向法院提出,由工作人员记录在案)方式提出。上诉状既可以向 原审人民法院 提交,也可以直接向 上一级人民法院 提交。向原审法院提交的,原审法院应在法定期限内将案卷材料连同上诉状一并移送上一级法院。 逾期后果 :如果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提出上诉,一审判决、裁定在期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将丧失通过普通上诉程序寻求救济的权利。此后若对生效裁判不服,只能通过 申诉 途径,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程序),而再审的启动条件和程序远比上诉严格。 特殊情形与例外规定 在途时间扣除 :如果上诉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则以交邮之日(邮戳日期)为准,而不以法院收到之日为准。这保障了距离法院较远当事人的上诉权。 不可抗力等原因的补救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上诉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 五日 内,可以申请继续进行应在期满前完成的诉讼活动。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这是对法定期间的一种非常有限的补救措施,需由当事人提出申请并附有正当理由的证据,由法院审查决定。 对附带民事部分单独上诉 :仅对附带民事部分上诉的,刑事部分在上诉期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但二审法院需对全案进行审查。如果发现刑事部分确有错误,应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