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中的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
字数 1355 2025-12-12 15:32:02
《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中的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
该概念是我国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监管框架中的一个核心量化指标。其相关知识可循序渐进理解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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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定位与监管目标
- 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是我国原银保监会(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为强化中小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于2018年发布的《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中引入的监管指标。
- 其主要监管目标是弥补流动性覆盖率(LCR)主要适用于大型银行的局限,为资产规模在2000亿元以下的商业银行提供一个简化但有效的流动性风险监测工具,确保其在压力情景下拥有充足的、无变现障碍的优质资产来应对短期流动性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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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定义与基本公式
- 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是一个压力情景下的短期流动性比率。
- 其计算公式为: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 = 优质流动性资产 ÷ 短期现金净流出。
- 监管要求该比率不得低于100%。这意味着,在设定的压力情景下,银行持有的优质流动性资产至少应能完全覆盖未来30天内的净现金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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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的构成:优质流动性资产
- “优质流动性资产”指在无损失或极小损失的情况下,能够快速变现以应对流动性压力的资产。其构成与LCR中的“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类似,但进行了适当简化,主要包括:
- 一级资产:变现能力最强、风险极低的资产,如现金、存放央行的超额准备金、国债、央行票据等。
- 二级资产:包括一定比例的信用评级较高的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金融债以及信用评级较高的公司信用债等,但在计入时需适用一定的折扣率(扣减一定比例的价值),以反映其市场波动性和潜在变现损失。
- “优质流动性资产”指在无损失或极小损失的情况下,能够快速变现以应对流动性压力的资产。其构成与LCR中的“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类似,但进行了适当简化,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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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母的构成:短期现金净流出
- “短期现金净流出”是在设定的压力情景下,测算的未来30天内预期现金流出总量与预期现金流入总量的差额。
- 现金流出:包括各类负债(如零售存款、对公存款、同业负债)和表外承诺(如信贷承诺、保函)在压力情景下的预期流出金额,不同类型项目适用不同的流失率(流出比例)。
- 现金流入:仅计算未来30天内到期且无法抵质押的应收款项(如到期贷款本金利息),并设置了上限(不得超过现金流出总额的75%),以防止银行过度依赖预期流入来满足流动性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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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流动性覆盖率的区别与联系
- 联系:两者核心理念一致,都是衡量银行在严重压力情景下,能否用优质资产生存30天。
- 主要区别:
- 适用对象:流动性覆盖率主要适用于资产规模2000亿元及以上的商业银行,而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适用于资产规模小于2000亿元的商业银行。
- 复杂程度: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在资产分类、流失率设定、计算规则上进行了适当简化,降低了中小银行的合规成本。
- 压力情景:虽同为压力情景,但具体假设和参数设置上,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可能根据我国中小银行特点进行了针对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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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意义与实践功能
- 填补监管空白:构建了覆盖大、中、小银行的完整流动性风险量化监管指标体系。
- 提升韧性:直接督促中小银行保持充足的优质流动性资产储备,增强其应对短期冲击的能力。
- 简化与适用性:通过简化计量,使监管要求更贴合中小银行业务相对简单、管理资源相对有限的实际情况,提升了监管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 该指标与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资金比例(NSFR)、流动性比例等共同构成了我国商业银行多维度、分层次的流动性风险监管“安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