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汇编中的目的解释参考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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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定位:在法律汇编中,目的解释参考条款是指在特定法条或章节中,明确指引法律适用者(如法官、执法人员)在解释该条文时,应当考虑或参照的、超越条文字面含义的立法目的、政策目标或基本原则的辅助性规定。它本身不是一个独立的授权或程序规则,而是一种解释方法上的强制性或引导性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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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功能与设置目的:该条款的核心功能是防止对法律条文进行僵化、机械的文义解释,确保法律的适用结果符合立法初衷和整体法律精神。其设置目的通常包括:衔接具体规则与抽象原则(如“为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填补法律可能出现的模糊地带(如“为促进科技创新”),以及在复杂案件中指引价值权衡的方向(如“应兼顾效率与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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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表现形式与示例:这类条款通常以特定的引导句式嵌入条文之中。例如:“为维护交易安全,对前款规定的善意第三人,应当予以保护。”(此处的“为维护交易安全”即目的解释参考);又如:“本条款的解释与适用,应当遵循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原则。” 它有时也与“立法目的条款”呼应,但更具体地指向特定条款的解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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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相近条款的精细区分:
- 与“立法目的条款”:“立法目的条款”通常位于一部法律的总则部分,阐明整部法律的宏观宗旨。而“目的解释参考条款”是微观的,附着于具体规则,直接指导该规则的解释。
- 与“法律原则条款”:“法律原则条款”是可直接作为裁判依据或补充规则不足的规范性原则。而“目的解释参考条款”本身不直接设定权利或义务,仅是指明在解释相邻规则时应考虑的价值导向。
- 与“但书条款”:“但书条款”直接创设例外规则(“……,但是……除外”)。而“目的解释参考条款”不创设例外,而是为理解、适用主文或例外本身提供价值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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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方法与实际影响:在司法和执法实践中,遇到此类条款,适用者必须进行两个步骤:首先,确定条款所指明的“目的”具体内涵(如“公共利益”的具体内容);其次,运用该目的去审视、解释和适用与之关联的具体法律规则,以判断何种解释结论最符合该目的。这使得法律适用更具灵活性和实质合理性,但同时也对适用者的法律素养和价值判断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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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风险与规范要求:其主要风险在于,如果“目的”本身界定宽泛或模糊,可能导致解释的主观任意性,损害法律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因此,规范的立法技术要求此类条款所引述的目的应当尽可能明确、具体,最好能与法律体系中已确立的基本原则或政策相衔接,并为判断是否符合该目的设定一定的客观标准或考量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