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词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续延
字数 1293 2025-12-16 00:14:09

《劳动合同法》词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续延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续延,是指在符合法定情形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使达到或超过某些特定节点(如劳动者连续工作满十年),法律强制规定其期限自动延续,直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用人单位不得单方终止。

第一步:理解“续延”的核心含义
“续延”不同于“续订”。续订是原合同期满后,双方协商一致重新签订一个新合同。而续延是原无固定期限合同在有效存续期间,因发生法定事由,法律强制规定其效力持续,不产生“中断”或“重新签订”的过程,劳动者的工作年限连续计算,劳动关系保持原状继续。

第二步:明确导致“续延”发生的具体法定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当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劳动者出现以下情形,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情形消失时终止:

  1.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此情形下,劳动合同的续延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3.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例如,担任专职工会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或者担任平等协商代表的,在其任职期内,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届满。

第三步:掌握“续延”期间的法律效果

  1. 劳动关系持续: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依据原劳动合同继续,用人单位仍需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保等义务。
  2. 工作年限连续计算:续延期间计入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直接影响经济补偿、年休假、医疗期等基于工作年限计算的权利。
  3. 单方终止权受限:在续延情形消失前,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或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续延情形消失时,法定终止条件(如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出现,劳动合同方可终止。

第四步:理解“续延”的终止时点
“续延”并非永久。其终止取决于所依据的法定情形的消失:

  • 医疗期满“三期”结束医学观察期/诊断结束任职期满等情形消失时,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终止。
  • 对于“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劳动者,其劳动合同应续延至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以先发生为准)。

第五步:区分“续延”与相关概念

  • 与“续订”的区别:最关键的区别在于,续延是法定强制性、自动的连续性存续;续订是基于双方合意的、新的缔约行为。
  • 与“中止”的区别:劳动合同中止期间,双方主要权利义务(如支付工资、提供劳动)暂停履行,但劳动关系名义上保留。而续延期间,劳动合同完全处于正常履行状态,所有权利义务均持续。

核心总结: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续延是法律为保护处于特殊时期或符合特定条件的劳动者而设定的“保护罩”,它强制劳动合同在法定事由存续期间持续有效,用人单位不得利用合同期限问题在此时点单方终止劳动关系,从而保障了劳动者的职业稳定和基本权益。

《劳动合同法》词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续延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续延,是指在符合法定情形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使达到或超过某些特定节点(如劳动者连续工作满十年),法律强制规定其期限自动延续,直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用人单位不得单方终止。 第一步:理解“续延”的核心含义 “续延”不同于“续订”。续订是原合同期满后,双方协商一致重新签订一个新合同。而续延是原无固定期限合同在有效存续期间,因发生法定事由,法律强制规定其效力持续,不产生“中断”或“重新签订”的过程,劳动者的工作年限连续计算,劳动关系保持原状继续。 第二步:明确导致“续延”发生的具体法定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当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劳动者出现以下情形,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情形消失时终止: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此情形下,劳动合同的续延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例如,担任专职工会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或者担任平等协商代表的,在其任职期内,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届满。 第三步:掌握“续延”期间的法律效果 劳动关系持续 :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依据原劳动合同继续,用人单位仍需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保等义务。 工作年限连续计算 :续延期间计入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直接影响经济补偿、年休假、医疗期等基于工作年限计算的权利。 单方终止权受限 :在续延情形消失前,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或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续延情形消失时,法定终止条件(如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出现,劳动合同方可终止。 第四步:理解“续延”的终止时点 “续延”并非永久。其终止取决于所依据的法定情形的消失: 医疗期满 、 “三期”结束 、 医学观察期/诊断结束 、 任职期满 等情形消失时,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终止。 对于“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劳动者,其劳动合同应续延至劳动者 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 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以先发生为准)。 第五步:区分“续延”与相关概念 与“续订”的区别 :最关键的区别在于,续延是法定强制性、自动的连续性存续;续订是基于双方合意的、新的缔约行为。 与“中止”的区别 :劳动合同中止期间,双方主要权利义务(如支付工资、提供劳动)暂停履行,但劳动关系名义上保留。而续延期间,劳动合同完全处于正常履行状态,所有权利义务均持续。 核心总结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续延是法律为保护处于特殊时期或符合特定条件的劳动者而设定的“保护罩”,它强制劳动合同在法定事由存续期间持续有效,用人单位不得利用合同期限问题在此时点单方终止劳动关系,从而保障了劳动者的职业稳定和基本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