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
字数 1335 2025-12-16 22:15:27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

  1. 概念界定:首先,你需要理解“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由几个核心概念构成。它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这一特殊诉讼程序中的一个环节。所谓“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问题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而其中的“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对附带民事赔偿部分,组织被告人与被害人(或被害人近亲属等原告人)进行协商,促使双方自愿达成赔偿协议,从而解决民事争议的一种结案方式。

  2. 法律依据与基本原则:这一步要了解其运行的框架。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其核心原则包括:(1)自愿原则:调解必须基于双方当事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被告人)的真实意愿,任何一方不得强迫。(2)合法原则:达成的调解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3)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原则:调解并非“和稀泥”,法院应在基本查明被告人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失事实、责任归属的基础上进行。(4)赔偿与量刑适当关联原则:被告人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这体现了修复性司法的理念,但并非“花钱买刑”。

  3. 调解的适用阶段与主体:你需要知道调解在何时、由谁发起。调解可以贯穿于附带民事诉讼审理的全过程,包括一审开庭前、庭审中以及法庭辩论终结后宣判前。主持调解的主体是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原告方通常是被害人,被害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的,是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被告方通常是刑事被告人,同时也可能包括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其他人,如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共同侵权人等。

  4. 调解的具体程序:这是操作层面的关键步骤。程序通常如下:(1)征询意愿:法院在受理附带民事诉讼后,会询问双方是否同意调解。(2)主持协商:在双方同意的基础上,审判人员会组织双方就赔偿的项目、数额、支付方式、期限等进行协商。赔偿项目一般限于物质损失,如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丧葬费等,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则上不在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内。(3)达成协议:经协商达成一致后,法院会制作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盖章。(4)制作调解书:调解协议达成后,法院应当制作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5. 调解的法律效力与后果:理解调解的结果至关重要。调解成功将产生以下法律后果:(1)终结民事部分审理:附带民事赔偿部分以调解方式结案,不再进行判决。(2)强制执行效力:调解书生效后,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负有义务的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对刑事部分的影响:被告人积极赔偿、取得谅解,是重要的量刑情节,法院在最终对被告人定罪量刑时会依法予以从宽考虑。这能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案结事了。

  6. 调解失败的处理:并非所有案件都能调解成功。如果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签收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与刑事部分一并判决,或先就刑事部分作出判决,再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部分,并依法作出判决。不能久调不决。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 概念界定 :首先,你需要理解“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由几个核心概念构成。它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这一特殊诉讼程序中的一个环节。所谓“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问题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而其中的“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对附带民事赔偿部分,组织被告人与被害人(或被害人近亲属等原告人)进行协商,促使双方自愿达成赔偿协议,从而解决民事争议的一种结案方式。 法律依据与基本原则 :这一步要了解其运行的框架。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其核心原则包括:(1) 自愿原则 :调解必须基于双方当事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被告人)的真实意愿,任何一方不得强迫。(2) 合法原则 :达成的调解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3) 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原则 :调解并非“和稀泥”,法院应在基本查明被告人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失事实、责任归属的基础上进行。(4) 赔偿与量刑适当关联原则 :被告人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这体现了修复性司法的理念,但并非“花钱买刑”。 调解的适用阶段与主体 :你需要知道调解在何时、由谁发起。调解可以贯穿于附带民事诉讼审理的全过程,包括一审开庭前、庭审中以及法庭辩论终结后宣判前。主持调解的主体是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原告方通常是被害人,被害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的,是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被告方通常是刑事被告人,同时也可能包括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其他人,如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共同侵权人等。 调解的具体程序 :这是操作层面的关键步骤。程序通常如下:(1) 征询意愿 :法院在受理附带民事诉讼后,会询问双方是否同意调解。(2) 主持协商 :在双方同意的基础上,审判人员会组织双方就赔偿的项目、数额、支付方式、期限等进行协商。赔偿项目一般限于物质损失,如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丧葬费等,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则上不在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内。(3) 达成协议 :经协商达成一致后,法院会制作 调解协议书 ,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盖章。(4) 制作调解书 :调解协议达成后,法院应当制作 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调解的法律效力与后果 :理解调解的结果至关重要。调解成功将产生以下法律后果:(1) 终结民事部分审理 :附带民事赔偿部分以调解方式结案,不再进行判决。(2) 强制执行效力 :调解书生效后,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负有义务的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 对刑事部分的影响 :被告人积极赔偿、取得谅解,是重要的量刑情节,法院在最终对被告人定罪量刑时会依法予以从宽考虑。这能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案结事了。 调解失败的处理 :并非所有案件都能调解成功。如果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签收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与刑事部分一并判决,或先就刑事部分作出判决,再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部分,并依法作出判决。不能久调不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