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中的反垄断法掠夺性定价
字数 1261 2025-12-17 00:33:40
经济法中的反垄断法掠夺性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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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定义与识别
- 首先,你需要理解它的核心定义。掠夺性定价,是指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以达到排挤竞争对手或阻碍潜在竞争者进入相关市场目的的行为。
- 这里的关键识别要素有三个:
- 行为主体:通常需要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一个市场份额很小的企业进行低价销售,一般不被视为掠夺性,而可能只是正常的竞争手段。
- 行为表现:销售价格低于成本。这里的“成本”在法律实践中通常指经营者的平均可变成本。低于平均可变成本的定价,被认为缺乏合理的商业理由,具有明显的排挤意图。
- 主观目的:旨在排挤竞争对手或阻碍市场进入,而非短期促销等正当商业目的。其最终目的是在驱逐竞争对手后,通过提高价格获取垄断利润,补偿前期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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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要件分析(如何认定违法)
- 接下来,我们深入拆解其违法的构成要件,这是判断具体行为是否违法的法律标准:
- 主体要件:经营者在中国境内相关市场上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这是前提,因为只有具备足够市场力量的经营者,才有能力实施掠夺并最终获利。
- 行为要件:实施了低于成本价销售的行为。执法的关键在于“成本”的界定,平均可变成本是重要的分析指标,但也会综合考虑平均总成本、长期边际成本等因素。
- 目的要件: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主观意图。这种意图通常通过客观行为推定,例如,低于成本的定价持续了不合理的长时期,或伴随有排他性交易安排、诋毁对手等行为。
- 结果或潜在威胁要件:行为具有或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需要分析其对现有竞争对手、潜在进入者以及相关市场竞争结构的实际或可能影响。
- 接下来,我们深入拆解其违法的构成要件,这是判断具体行为是否违法的法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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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理由抗辩
- 了解违法性之后,你需要知道并非所有低于成本价的销售都违法。法律允许经营者提出“正当理由”进行抗辩。常见的正当理由包括:
- 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即将到期商品或积压商品。
- 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而降价销售商品。
- 为推广新产品或进行短期促销(需有合理期限和范围)。
- 能够证明行为属于基于成本的正当市场竞争行为,例如,因技术进步、效率提升导致的成本下降。
- 如果经营者能证明其低价销售行为具有上述正当理由,则不构成掠夺性定价。
- 了解违法性之后,你需要知道并非所有低于成本价的销售都违法。法律允许经营者提出“正当理由”进行抗辩。常见的正当理由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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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后果与规制
- 最后,你需要知道这种行为会导致什么后果,以及法律如何规制:
- 法律依据:主要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制。该法第二十二条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 法律责任:
- 行政责任: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 民事责任:因该行为受到损失的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 执法难点:在实践中,掠夺性定价的认定非常复杂,涉及复杂的经济分析,如市场界定、成本计算、意图证明以及“补偿可能性”分析(即实施者未来能否通过提价收回损失并获利)。执法机构会非常审慎地进行经济学评估。
- 最后,你需要知道这种行为会导致什么后果,以及法律如何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