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解释规则
字数 1355 2025-12-17 03:01:14
合同的解释规则
步骤一:概念与目的
合同的解释规则,是指当合同条款的含义不明确、存在歧义或漏洞时,法院或仲裁机构为确定当事人真实意思、明确合同内容所遵循的一系列原则和方法。其核心目的在于探求当事人的真实合意,使合同能够有效履行,而非简单地拘泥于文字表面。
步骤二:解释的基本原则——意思自治与诚实信用
- 意思自治原则(探求真意原则):这是合同解释的首要原则。解释时应探求合同当事人共同的真实意思,而非仅仅局限于合同文字的字面含义。如果当事人内心的真实意思与书面表达不一致,且能够被证明,应以真实意思为准。
- 诚实信用原则:该原则贯穿于解释过程的始终。解释合同条款时,应秉持诚信、公平的理念,平衡双方利益,不得作出使一方获得不正当利益或令另一方遭受不合理损害的解读。
步骤三:具体的解释方法与规则(文义解释优先)
当需要具体操作时,通常遵循以下规则,且有先后顺序的考量:
- 文义解释:这是解释的起点和基础。首先依据合同条款所使用的词句的通常含义进行解释。对于专业术语,应按照该行业或领域的通用含义理解。
- 体系解释(整体解释):将有争议的条款放在整个合同的语境中进行理解,联系合同的前后文、各条款之间的逻辑关系,以确定其含义。不能孤立地看待某一个句子或词语。
- 目的解释:如果通过文义和体系解释仍不明确,则需考虑当事人订立合同所欲达到的根本目的或交易目的。解释的结果应当符合该合同目的。
- 交易习惯解释:参照当事人之间长期形成的交易习惯、该特定行业或地区的通行惯例进行解释。交易习惯可以用来补充合同内容的不足或明确模糊之处。
- 诚信解释:作为兜底和衡平原则,在所有解释方法中均应考虑。当运用上述方法可能得出两种以上合理解释时,应选择最符合诚实信用原则、对双方最为公平的一种。
步骤四:特殊规则(用于解决疑义)
针对格式条款和存在两种以上解释的情况,有特殊的解释规则:
- 不利于条款提供方的解释规则(疑义利益解释规则):对于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格式条款,如果存在两种以上解释,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这是为了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相对方。
- 通常理解解释规则: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这优先于“不利于提供方”的规则,即先按社会一般人的通常理解去解释,只有当通常理解也存在多种可能时,才适用不利解释规则。
- 手写条款优先于印刷条款:如果合同中手写条款与预先印刷的格式条款内容冲突,一般以手写条款为准,因为手写部分更能体现当事人缔约时的特别意图。
步骤五:解释的辅助材料——外在证据的运用
当合同文本本身无法明确含义时,可以考虑使用外部证据来探求真意,但需谨慎:
- 缔约过程资料:如往来信函、邮件、会谈纪要、备忘录等,可用于证明双方在谈判过程中的共同理解。
- 履行行为:合同订立后的实际履行行为,是推断当事人真实意思的重要依据。如果双方以实际行为对合同进行了某种解释和履行,通常可以认定他们已就该解释达成一致。
- 交易背景与行业惯例:合同订立的商业背景、市场环境、行业特定操作方式等,是理解合同条款的重要参考。
合同解释是一个综合运用上述原则、方法和规则的过程,其最终目标是在尊重当事人合意的基础上,实现合同的公平与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