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事仲裁中的中间裁决(Interim Award)与部分裁决(Partial Award)的区分
字数 1753 2025-12-17 13:37:02
《国际商事仲裁中的中间裁决(Interim Award)与部分裁决(Partial Award)的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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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概念引入:仲裁庭在最终裁决前的决定类型
在国际商事仲裁程序中,仲裁庭并非总是要在程序完全结束后才作出一份包含所有事项的最终裁决。为解决程序进行中或实体问题上的特定争议,仲裁庭有权作出具有约束力的决定,主要分为两类:中间裁决和部分裁决。理解它们的区别对于仲裁程序的策略和权利实现至关重要。 -
中间裁决的核心内涵与功能
- 定义与目的:中间裁决并非对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的最终判定,而是为解决仲裁程序进行中产生的、需要先行确定的 “先决问题”或“程序性问题” 而作出的裁决。其目的在于推动仲裁程序有效进行。
- 典型适用场景:
- 管辖权争议:例如,仲裁庭裁决其自身对案件拥有管辖权。
- 法律适用问题:先行确定适用于合同实体争议的准据法。
- 责任认定先于损害赔偿计算:在复杂案件中,先裁决一方是否构成违约或侵权,而将具体的损害赔偿金额留待后续阶段审理。
- 其他程序障碍:例如,关于仲裁协议效力、时效等问题的先行裁决。
- 关键特征:中间裁决的内容通常会被最终裁决所吸收或处理,它本身不直接处理全部的赔偿或救济请求,而是为最终解决实体争议扫清障碍或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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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裁决的核心内涵与功能
- 定义与目的:部分裁决是对当事人提交的 “部分实体请求” 作出的终局性判定。它处理的是可以独立于其他请求而先行解决的实体问题,具有终局性和可执行性。
- 典型适用场景:
- 独立请求事项:针对多项独立请求中的一项或几项作出裁决。例如,在包含货款支付和质量索赔的争议中,先就无争议的货款部分作出支付裁决。
- 责任与赔偿分离:与中间裁决可能仅处理责任不同,部分裁决可以在责任成立的基础上,对已查明无争议的 “部分损害赔偿” 金额作出终局裁决。
- 反请求的先行处理:对独立的反请求作出裁决。
- 关键特征:部分裁决是终局的,对其所处理的特定事项具有既判力。当事人可以就该部分裁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承认与执行,无需等待整个仲裁程序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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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区分标准:裁决事项的性质
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于 裁决所处理事项的性质:- 中间裁决:处理的是 “先决的、程序的或附属的” 问题。这些问题本身并非当事人最终的诉讼请求,但关系到仲裁能否或如何继续。
- 部分裁决:处理的是当事人提出的 “可分割的、独立的实体权利请求” 的一部分。它直接兑现了部分的实体救济。
- 简单辨析:如果裁决解决的是“谁对谁错”中的某个前提性问题(如仲裁庭有没有权力管、适用什么法律),它倾向于是中间裁决;如果裁决解决的是“赔多少钱”中可以单独切出来的一部分(如先确认100万货款中的50万),它倾向于是部分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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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效力与后续影响的对比
- 既判力与终局性:
- 部分裁决具有完全的既判力和终局性,当事人不得就同一事项再次提请仲裁。
- 中间裁决对已裁决的程序性或先决问题具有约束力,仲裁庭在后续程序中通常受其拘束,但其法律效果最终依附于并对最终的实体裁决产生影响。
- 可执行性:
- 部分裁决符合《纽约公约》规定的“裁决”条件,可以作为外国仲裁裁决在公约成员国申请承认与执行。
- 中间裁决能否作为“裁决”被承认与执行存在较大争议。多数法域认为,仅处理程序或先决问题的中间裁决不具备独立的可执行性,其效力需待最终裁决确认。
- 异议与撤销途径:
- 对于部分裁决,当事人通常可以在作出后的一定期限内,依据仲裁地法规定的理由(如仲裁庭组成不当、超裁等)向仲裁地法院申请撤销。
- 对于中间裁决,当事人一般需等待最终裁决作出后,在对最终裁决提出异议或撤销申请时,一并对中间裁决涉及的错误提出挑战。单独挑战中间裁决的途径通常较为有限。
- 既判力与终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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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意义与策略考量
当事人和仲裁庭选择适用中间裁决或部分裁决,是基于程序效率和公平的考量:- 中间裁决 有助于厘清关键障碍,避免在后续程序上浪费资源。例如,先裁决管辖权,可避免在无管辖权情况下继续进行漫长的实体审理。
- 部分裁决 能够使当事人尽早获得部分确定的救济,缓解资金压力,并可能促使双方就剩余争议达成和解。
明确区分二者,有助于当事人准确理解仲裁庭决定的法律性质,适时采取相应的程序行动(如申请执行或提出异议),并有效管理仲裁进程的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