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动机
字数 977 2025-11-11 08:25:25
犯罪动机
第一步:犯罪动机的基本定义
犯罪动机是指刺激、促使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内心起因或思想活动。它回答了行为人“为什么”要犯罪的问题,是推动行为人追求某种非法结果的内在动力。例如,为筹集赌资而盗窃,其犯罪动机是贪利;为报复而伤害他人,其犯罪动机是泄愤。
第二步:犯罪动机与犯罪目的的区别
这是一个关键区分点,两者紧密相关但本质不同。
- 犯罪动机是原因(“为什么”犯罪),是内在的、抽象的驱动力。如盗窃的动机可能是贫困、贪图享受或赌博。
- 犯罪目的是行为人通过犯罪行为希望达到的外部结果(“追求什么”),是具体的、指向性的。如盗窃的目的就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 关系:同一犯罪目的可以由不同动机驱动(如为给母亲治病而盗窃和为挥霍而盗窃,目的都是非法占有财物,但动机不同);同一动机也可以体现在不同目的中(如报复动机,既可以追求伤害他人的目的,也可以追求毁坏他人财物的目的)。
第三步:犯罪动机在刑法中的法律意义
犯罪动机并非犯罪构成的必备要件,但其在刑事司法中具有重要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 量刑情节:这是犯罪动机最主要的作用。良好的动机(如大义灭亲、为民除害的错误观念)或卑劣的动机(如打击报复、栽赃陷害),是法官衡量行为人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大小的重要依据,从而直接影响刑罚的轻重。动机恶劣的,会从重处罚;动机可宽宥的,可能从轻处罚。
- 定罪功能(例外情况):在极少数特定罪名中,法律明确将特定动机规定为构成犯罪的必要条件。例如,刑法中的“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要求出于“泄愤、报复等动机”;“侵犯著作权罪”要求“以营利为目的”(目的可视为动机的具体化)。在这些情况下,不具备法定动机,则不成立该罪。
第四步:犯罪动机的司法认定
由于犯罪动机是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司法实践中通常通过客观行为来对其进行推断和认定。主要依据包括:
- 行为人的供述和辩解:但需结合其他证据审查其真实性。
- 犯罪行为本身的方式和手段:如犯罪行为的残忍程度、预谋情况等。
- 犯罪的时间、地点和环境。
- 行为人的一贯表现:如是否有前科、平时品行如何。
- 犯罪后的表现:如是否悔罪、退赃、逃避侦查等。
总结:犯罪动机是犯罪的内心起因,虽一般不决定罪与非罪,但作为关键的量刑情节,深刻反映了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对刑罚的轻重有重大影响,并在特定罪名中具有定罪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