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制
字数 1309 2025-12-18 03:57:41

夫妻财产制

  1. 基础概念:定义与功能

    • 定义:夫妻财产制,是指规范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婚姻关系终止时财产分割的法律制度的总称。它解决的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及婚姻关系解除时,夫妻双方财产权利与义务的核心问题。
    • 功能:其核心功能在于确立夫妻财产关系的基本模式,为婚姻家庭生活提供稳定的财产基础,平衡夫妻内部以及夫妻与外部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关系。
  2. 制度类型:法定与约定

    • 法定财产制:指当夫妻双方未就财产关系作出特别约定时,法律直接规定的财产制度。它是普遍适用的基本规则。
    • 约定财产制:指夫妻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自愿选择或创设的财产制度。其效力优先于法定财产制,体现了民法中的意思自治原则。但约定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
  3. 中国民法典的法定财产制:婚后所得共同制

    • 核心原则: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原则上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 共同财产范围: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除非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只归一方);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个人财产范围: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4. 约定财产制的具体形式

    • 根据《民法典》第1065条,夫妻可以约定采用:
      • 分别财产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
      • 部分共同制:只将部分财产约定为共同所有或分别所有。
      • 其他形式:只要不违法,双方可自由约定其他模式。
    • 形式要求: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口头约定一般无效。
    • 法律效力:约定对夫妻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若约定分别财产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则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以其个人财产清偿。
  5. 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与处分

    • 管理权: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日常家庭生活需要的开支,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 重大处分权:对于共同财产作重要处理决定,如买卖不动产、重大数额的投资等,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若一方擅自处分,可能构成无权处分,但若第三人善意取得,则可取得所有权,受损方可向擅自处分方请求赔偿。
  6. 婚姻关系终止时的财产分割

    • 触发情形:离婚或一方死亡。
    • 分割原则:首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分割对象:主要是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原则上不分割,归各自所有。
    • 债务清偿: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个人债务由个人财产清偿。
  7. 与外部债权人的关系

    • 这是夫妻财产制对外效力的体现。
    • 共同债务: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如共同签名、事后追认),或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有权要求夫妻共同偿还。
    • 个人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原则上不属于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财产制 基础概念:定义与功能 定义 :夫妻财产制,是指规范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婚姻关系终止时财产分割的法律制度的总称。它解决的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及婚姻关系解除时,夫妻双方财产权利与义务的核心问题。 功能 :其核心功能在于确立夫妻财产关系的基本模式,为婚姻家庭生活提供稳定的财产基础,平衡夫妻内部以及夫妻与外部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关系。 制度类型:法定与约定 法定财产制 :指当夫妻双方未就财产关系作出特别约定时,法律直接规定的财产制度。它是普遍适用的基本规则。 约定财产制 :指夫妻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自愿选择或创设的财产制度。其效力优先于法定财产制,体现了民法中的意思自治原则。但约定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 中国民法典的法定财产制:婚后所得共同制 核心原则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原则上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共同财产范围 :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除非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只归一方);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个人财产范围 :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约定财产制的具体形式 根据《民法典》第1065条,夫妻可以约定采用: 分别财产制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 部分共同制 :只将部分财产约定为共同所有或分别所有。 其他形式 :只要不违法,双方可自由约定其他模式。 形式要求 :约定必须采用 书面形式 。口头约定一般无效。 法律效力 :约定对夫妻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若约定分别财产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则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以其个人财产清偿。 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与处分 管理权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日常家庭生活需要的开支,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重大处分权 :对于共同财产作重要处理决定,如买卖不动产、重大数额的投资等,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若一方擅自处分,可能构成无权处分,但若第三人善意取得,则可取得所有权,受损方可向擅自处分方请求赔偿。 婚姻关系终止时的财产分割 触发情形 :离婚或一方死亡。 分割原则 :首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 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 的原则判决。 分割对象 :主要是 夫妻共同财产 ,个人财产原则上不分割,归各自所有。 债务清偿 :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个人债务由个人财产清偿。 与外部债权人的关系 这是夫妻财产制对外效力的体现。 共同债务 :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如共同签名、事后追认),或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有权要求夫妻共同偿还。 个人债务 :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原则上不属于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