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犯
字数 1241 2025-12-18 10:52:58
从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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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定义: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是从犯。这是一个与“主犯”相对的概念,是共同犯罪人根据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进行分类后得到的一种类型。其核心特征是“作用较小”,这种作用体现为在整个犯罪活动中处于从属、配合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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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类型:刑法理论及司法实践通常将从犯区分为两种具体类型:
- 次要实行犯:指虽然直接实施了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即实行行为),但在整个共同犯罪活动中,所起的作用较小、造成的危害较轻。例如,在盗窃团伙中,负责望风但未直接入室盗窃的人,或者在伤害案件中,仅实施了轻微殴打行为的人。
- 帮助犯:指不直接实施实行行为,而是为共同犯罪的实施创造便利条件、提供支持的人。其行为通常具有辅助性,如提供犯罪工具、传递犯罪信息、指引犯罪路线、排除犯罪障碍、在犯罪后帮助窝藏赃物或隐匿罪证等。帮助行为可以是物理上的,也可以是精神上的(如强化犯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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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标准:判断一个共同犯罪人是否属于从犯,核心是考察其在整个共同犯罪事实中的作用,而非仅看其实施的行为本身。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分析:
- 地位:是犯意的发起者、纠集者,还是响应者、跟随者。
- 参与程度:是参与策划、指挥,还是仅执行部分具体指令。
- 行为强度:实施的行为对犯罪结果的发生所起的作用是关键的、主要的,还是次要的、辅助的。
- 危害后果:其行为与犯罪结果的因果联系是直接的、强大的,还是间接的、微弱的。
- 所得利益:通常(并非绝对)分得的赃物或利益相对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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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责任:这是从犯概念的核心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对此规定的理解需注意:
- “应当”而非“可以”:这意味着对从犯的从宽处罚是强制性的、必须适用的法律义务,司法机关没有自由裁量的余地。
- 从宽处罚的阶梯:法律规定了一个从宽幅度,由轻到重依次为“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免除处罚”。具体适用哪一档,需根据从犯参与犯罪的性质、情节、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的大小、造成的具体危害后果以及个人悔罪表现等因素综合裁量。
- 与主犯处罚的关系:传统上有“从犯比照主犯从宽处罚”的观念,但现行刑法理论更强调根据从犯自身的罪责独立裁量刑罚,只是在共同犯罪内部进行作用比较,从而确定其从宽幅度。对从犯的处罚并非必然轻于所有主犯,但必须体现其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小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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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概念的区别:
- 与胁从犯的区别:胁从犯是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其主观上缺乏自愿性甚至具有反抗意愿,其作用小的原因主要在于“被迫”。而从犯是自愿参加犯罪,其作用小的原因在于“主动选择”或“能力有限”。
- 与帮助犯(狭义)的关系:在共同犯罪分类理论中,“帮助犯”是“共犯”(与实行犯相对)的一种,侧重分工;而“从犯”是作用分类的一种。我国刑法主要采取作用分类法,因此帮助犯一般被认定为从犯,但理论上帮助犯在极少数情况下也可能因其帮助行为对犯罪完成起到了关键、不可或缺的作用而被认定为主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