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法》中的“贷款分类偏离度”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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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与监管目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配套监管规则(如《贷款风险分类指引》)框架下,“贷款分类偏离度”是一个关键的监管指标,用于衡量和约束商业银行自身对贷款进行风险分类的结果与监管当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检查评估后认定的分类结果之间的差异程度。“偏离”意味着银行自行分类可能不准确,通常是低估了贷款的实际风险(如将本应归为“关注”或“次级”的贷款归类为“正常”)。其核心监管目标是:确保贷款风险分类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审慎性,防止银行通过人为美化分类结果来隐藏不良资产、虚增利润,从而夯实银行资产质量的基石,为资本计提、拨备覆盖等后续监管提供可靠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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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与评估方法。监管机构主要通过现场检查(如“1104”非现场监管报表体系结合现场核查)来评估偏离度。具体操作是:监管人员抽取银行的贷款样本,依据规定的分类标准(如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财务状况、担保情况、还款记录等客观事实)进行独立、审慎的重分类。评估主要关注两个维度:一是偏离方向,即银行分类是高于(更乐观)还是低于(更审慎)监管分类。实践中,监管更警惕“向上偏离”(银行分类优于监管分类)。二是偏离程度,即计算样本中分类不一致的贷款笔数或金额占总样本的比例。例如,若抽查100笔贷款,监管重分类后认为有10笔的风险等级应比银行自行分类更差(如银行列为“正常”,监管认为应为“关注”),则笔数偏离度为10%。监管会从资产质量、机构、行业等多个维度分析偏离度的分布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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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影响与纠正措施。当监管发现银行存在显著的、系统性的分类偏离(尤其是向上的偏离)时,会启动一系列监管措施。首先,是监管整改与问责:要求银行立即对相关贷款及同类贷款进行重分类,并追溯调整相应的资产质量指标、拨备计提和利润。对分类不审慎、内控失效等问题,将对银行及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和处罚。其次,是影响监管评级与资本要求:高的分类偏离度会直接影响监管对银行资产质量和管理水平的评价,可能导致其监管评级下调,进而可能面临更严格的监管措施,如更高的现场检查频率、更审慎的资本和拨备要求。最后,是触发系统性风险监测:如果多家银行在特定行业(如房地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普遍出现严重的分类偏离,可能被视为行业性风险被低估的信号,从而引发监管的宏观审慎关注和窗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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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难点与演进。对该指标的监管存在实践难点。一是主观判断空间:尽管有五级分类的指导标准,但对借款人未来还款能力的判断(尤其是关注类与次级类的边界)存在一定主观性,银行与监管的视角可能不同。二是规避手段:银行可能通过“借新还旧”、“重组掩盖”等方式暂时维持贷款表面正常,规避下调分类,这要求监管穿透实质进行判断。为应对这些挑战,监管在持续演进:强化数据与科技应用,通过大数据监测企业的跨行资金流、征信状况、涉诉信息等交叉验证还款能力;推行更精细的分类要求,如对重组贷款、实质性展期贷款的严格分类规定;强调预期信用损失模型(ECL)的衔接,在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IFRS 9)下,贷款分类是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基础,监管通过检查ECL模型的输入参数(如违约概率PD)来间接验证分类的合理性,形成多维度的校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