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考试中的法律论证与法律论证的论辩规则的正当性
字数 1592 2025-12-19 18:14:52
法律职业考试中的法律论证与法律论证的论辩规则的正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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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理解“法律论证的论辩规则”的基本概念
- 在法律论证理论中,“论辩规则”指的是参与法律论辩(如法庭辩论、学术争论、法律文书说理)的各方在提出主张、进行推理、反驳对方时,应当共同遵守的程序性和实质性准则。这些规则旨在保障论辩活动有序、理性地进行,防止无效的言语行为(如人身攻击、无休止的重复)破坏论辩的目标。简单来说,它就像一场辩论赛或一场足球赛的“比赛规则”,规定了什么动作是允许的、什么是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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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认识法律论证中“论辩规则”的主要类型与内容
- 论辩规则并非单一,而是一个体系。可以从两个层面理解:
- 程序性规则:关注论辩如何进行。例如:(a) 每一方都有平等的机会提出主张和质疑;(b) 主张者负有论证责任(“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具体体现);(c) 论证必须针对对方提出的论点和论据,不得歪曲或回避;(d) 论辩应基于已被普遍接受或已得到证立的前提展开。
- 实质性规则:关注论辩内容的质量。例如:(a) 论证所使用的规范性前提(如法律原则、价值判断)必须经受得起普遍化检验,即“在类似情况下对类似主体应同样适用”;(b) 论证所使用的经验性前提(如事实、数据)应尽可能真实可靠;(c) 论证的推理过程必须符合逻辑规则(如不矛盾律、充足理由律)。
- 论辩规则并非单一,而是一个体系。可以从两个层面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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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深入探讨“论辩规则的正当性”问题
- 这里的关键是:我们凭什么要遵守这些特定的论辩规则? 为什么是这些规则,而不是另一些?这就是“正当性”问题,即规则的权威来源和可接受性基础。法律职业考试中,这常常是深层分析的重点。其正当性主要来源于:
- 理性共识:这些规则是经过长期法律实践和理论反思,被法律职业共同体(法官、律师、学者)普遍认可为能有效导向理性判断、保障公平对话的基本规范。遵守它们,意味着论辩者自愿加入一个追求理性说服的“游戏”。
- 实现司法公正的功能:法律论辩的终极目标是实现个案公正和法律的正确适用。正当的论辩规则能够过滤掉非理性的干扰(如情绪宣泄、权力压迫),迫使论辩双方聚焦于事实、规范与逻辑,从而增加裁判结果在程序上和实体上的公正性与可接受性。
- 与法律内在价值的契合:诸如平等(程序性规则保障双方平等机会)、效率(规则防止无意义的争论拖延)、确定性(规则使论证过程可预测、可评估)等法律价值,是这些规则正当性的实质支撑。它们是将抽象法律价值转化为具体论辩行为的桥梁。
- 这里的关键是:我们凭什么要遵守这些特定的论辩规则? 为什么是这些规则,而不是另一些?这就是“正当性”问题,即规则的权威来源和可接受性基础。法律职业考试中,这常常是深层分析的重点。其正当性主要来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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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结合法律职业考试场景,分析“论辩规则正当性”的考察要点
- 在法律职业考试(特别是主观题案例分析、论述题)的语境下,掌握此概念能帮助你:
- 识别与批判:能够识别给定案例材料(如判决书说理、控辩意见)中,论证方是否违反了关键的论辩规则(例如,偷换概念、循环论证、诉诸无关权威),并能从“损害论辩理性、削弱结论正当性”的高度进行批判,而不仅仅是指出逻辑错误。
- 建构与辩护:在自己进行法律论证(如撰写代理意见、判决理由)时,能有意识地运用和遵守这些规则,使自己的论证结构更严谨、过程更透明、结论更有说服力。你能为自己的论证方法提供“元论证”——即解释为何这样论证是正当的,因为它遵循了理性的论辩规则。
- 理解制度设计:理解为何诉讼程序法中会规定举证责任分配、辩论原则、直接言词原则等,它们本质上是论辩规则在法律制度层面的具体化和固化,其正当性正源于对理性、公正论辩的保障。
- 在法律职业考试(特别是主观题案例分析、论述题)的语境下,掌握此概念能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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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步:综合审视与提升——从遵守规则到反思规则
- 最终,对“论辩规则的正当性”的深刻理解,要求你不仅能熟练应用现有规则,还能对其进行反思。例如,现有主流论辩规则是否充分考虑了不同文化背景(如非西方思维模式)?在涉及复杂科技或专业领域的案件中,专业权威与普遍理性规则之间如何协调?这要求你将其置于更广阔的法律理论(如法律商谈理论、批判法学)背景下思考,从而在考试中展现出更高的理论深度和批判性思维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