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考试中的法律论证与法律论证的论辩情境的认知权威
首先,我们理解“认知权威”这一基础概念。在法律论证中,认知权威指的是,在特定知识领域或论辩情境中,参与者(如法官、律师、学者)因其专业知识、经验、职位或信息来源而被认为其主张具有更高的可信度或说服力。它强调的是知识权威,而非仅仅是制度性权威。
接下来,我们看它在“法律论证的论辩情境”中的嵌入。任何一个法律论辩情境(如法庭辩论、考试案例分析、学术讨论)都存在知识分布的不对称。参与者会默认或明示地援引某些认知权威(如通说观点、权威判例、经典学说、技术鉴定意见),作为支持己方主张或削弱对方主张的资源。论辩情境的结构(如谁参与、讨论什么问题、遵循什么程序)会塑造哪些认知权威被认可、被重视。
第三步,聚焦到“法律职业考试”这一特殊情境。考试的本质是考官(认知权威的设定者)评估考生(认知权威的学习者和运用者)的法律知识运用能力。考题本身及其预设答案往往嵌入了主流的、共识性的认知权威(如主流学说观点、指导性案例的裁判要旨)。考生需要准确地识别并运用这些权威资源进行论证。偏离主流认知权威的论证,即使逻辑自洽,也可能因不符合评分标准而失分。因此,考试训练的是对既定法律知识体系中认知权威的识别、遵从与适用能力。
第四步,深化探讨两者结合的核心关系。在法律职业考试中处理法律论证时,考生面临的核心任务是:在限定的时间和高度结构化的论辩情境(试题)中,有效地识别、筛选并正确运用具有“考试认可度”的认知权威来建构论证。 这要求:
- 知识储备:熟记法律条文、理解通说、掌握重要案例观点,这些是认知权威的“原材料”。
- 情境判断:快速分析案例争议点,判断哪些领域的认知权威是关键(如刑法中的犯罪构成理论、民法中的请求权基础理论)。
- 权威排序与选择:当存在多种可能的权威观点(如学术争议)时,能够依据考试通常采纳的标准(如立法本意、主流司法实践、公认法理)进行选择和排序。
- 规范性运用:将选定的认知权威,按照法律论证的规范结构(如内部证成、外部证成)有机地融入论证过程,使其成为支撑结论的、有说服力的理由。
最后,我们审视其深层意义与潜在张力。这一主题揭示了法律职业考试不仅测试知识,更测试一种**“权威性思维”**——即按照法律共同体认可的专业方式思考和表达的能力。然而,这也存在潜在张力:过度强调对既定认知权威的遵从,可能会在考试中抑制批判性思维和创新性论证。因此,优秀的考生或考题设计,应在尊重基本认知权威框架的前提下,展现出对权威观点进行反思、权衡甚至在有限范围内进行审慎批判的能力,这体现了从知识接收者向成熟法律职业者的过渡。